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203圖書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購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
2.專業技師事務所(土木、結構技師科別)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土木、結構技師科別)
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建築相關等技術性服務專業諮詢等協助事項章程內容)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廠商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屬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為原則,並以單價定約、實作數量結算。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供廠商報價參考,如履約期限屆滿或契約上限金額用馨,採購數量未達預估需求數量時,廠商不得以此向機關求償。
二、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500萬元(即各組契約上限金額總和),各組契約上限金額為預算金額之50%,即第1組新臺幣250萬元、第2組新臺幣250萬元,各組預算金額即各組約上限金額,不因決標總價而變更。本採購案項目單價之預算金額:1250元/件(第1組第2組皆相同)。
三、本案共分為2組,依第1組至第2組順序開價格標,以合於招標規定於底價內最低標廠商得標為第1組,第1組得標之廠商除第2組無可供決標之廠商時,始可得標第2組。
四、釋疑期間:廠商對招標有疑義者,應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期限自公告日起自111年6月13日下午17以前,逾時或不具名者均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1年6月15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案第1組及第2組底價為:新臺幣2,500,000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