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7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88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7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10488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7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88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7樓秘書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建築師事務所
2.專業技師事務所
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5.學校
6.H701090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業、I103060管理顧問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公告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
2.本案無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請求釋疑,本處將於109年12月31日前以書面回覆;疑義受理單位:
本處更新工程科陳股長 聯絡電話:02-27815696分機3144 傳真:27810626
黃工程員 聯絡電話:02-27815696分機3157 傳真:27810626
4.廠商投標時所提之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無查覆單位圖章,認定為無效標。
5.又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依投標須知五十九、(四)規定,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得生效。
6.本契約涉及110年度預算,如未獲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本處得保留終止契約或調整金額、工作內容權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