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建築師事務所
2.專業技師事務所
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5.學校
6.E801建物裝修及裝潢業、ZZ9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公告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
2、履約及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中華民國108年4月1日,以書面送達本處請求釋疑,本處將於108年4月8日前以書面回覆;疑義受理單位:本處更新經營科林宜萱 聯絡電話:27815696分機3124:傳真:27810679
4、廠商投標時所提之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無查覆單位或塗改認定為無效標。
5.本案委員名單已公告於評選須知中,投標廠商請勿將本案委員列入服務建議書中擔任任何職務,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十四條之一規定,其有違反者,機關應不決標予該廠商。
6.本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1)本案召開資格標時間為108年4月8日下午5時10分
(2)有關本案評選會議時間謹訂於108年4月9日下午2時假本處1701會議室召開評選會議,請投標廠商於屆時備妥20分鐘簡報,簡報資料勿於會場發送,並以投標文件內容為限,不得另行提出變更或補充資料。註1:請自行準備簡報所需之相關設備,本處僅提供螢幕及液晶投影機。註2:配合本處所在辦公大樓門禁管制,請攜帶身分證件至1樓大廳換證上樓。
(3)倘本案無人投標或未有資格符合廠商時,上開評選會議逕自取消,不另行通知。
7.本次更正公告修正簡要計畫書第5點第2項第3款文字內容為:「須至少完成屋頂防水及增設樓梯原則性基礎空間整備,且與本處討論後始可進行改造。」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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