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
|---|---|
| 機關代碼 | 3.79.56.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秦紹瑋 |
| 聯絡電話 | (02)27815696#3100 |
|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
| 傳真號碼 | (02)2781063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79.12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6/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本案工程將就既有建築結構進行補強及整體性室內裝修,以提升結構耐震能力及居住品質。工程內容除基於居住安全,涉及結構補強專業技術與品質要求外,加以多種裝設樣式現況、作業空間雜亂狹窄、戶數多達112戶,且必須達成政策指示之期限完工等因素。因此,廠商並必須同時具備於雜亂狹窄空間條件、與前期工程界面及政策指示作業時程等不利條件下,整體規劃施工動線、設計使用建材設備、介面整合與調配工序進行之能力,以確實有效提升整體使用機能,俾利於後續洽辦機關的維護與管理,並且於委託代辦經費之財務計畫尚屬可行前提下,經就技術、品質、功能、管理、財務計畫及規劃設計能力要求等事項,綜合評估前開本案工程所屬特性,判定不同廠商履約差異大,具採購異質性。爰藉由廠商之專業、創新工法、工程界面整合,並兼具時效性,進行整體性規劃設計與施工,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4條第1項:「機關基於效率及品質之要求,得以統包辦理招標。」規定;另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1項第3款敘明決標:「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為原則。並簽經上機關核准,符合採購法第56條第3項規定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6/12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6/13 11:30 |
| 開標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7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4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機關通知之日起5日內開工並限期於107年1月30日前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參考工程會範本並配合本府工程契約範本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二、綜合營造業(乙等以上)、建築師事務所,並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本採購案以一次投開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2.預定決標日期:開標日後一個月內。 3.工程結算方式:依契約價金總額計算。 4.保固保證金額度:契約(施工費)金額(即結算(施工費)金額)之3%計算。 5.保固期限:依契約第17條規定:結構5年、非結構2年。 6.估驗款: 簽約後至細部設計全階段詳細價目表完成核定前,工程估驗款以達成里程碑為估驗計價之條件,各階段里程碑計價金額須依廠商提出之契約項目詳細表內容辦理(廠商須提出各階段里程碑,經監造單位及本處同意後為計價條件)。俟細部設計全階段詳細價目表完成核定後,工程估驗款以定期估驗計價)。 每月估驗計價1次;若廠商分批提送細部設計則依序依照分批核定之細部設 計詳細價目表計價。 7.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 8.本工程無預付款。 9.廠商履約階段請依「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及「委託技術服務(不含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辦理。 10.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中華民國106年6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請求釋疑,本處將於106年6月9日前以書面回覆;疑義受理單位:本處更新工程科 莊助理工程員維吉 聯絡電話:27815696分機3160 傳真:27810626 或 周股長世敏 27815696分機3143 11.本工程施工範圍現有「安康平宅B、C基地整建統包工程」施工中,均以圍籬封閉,投標廠商可於公告期間(上班時間08:30-17:30)洽本處安排現場查勘(聯絡人:莊維吉27815696分機3160或周世敏27815696分機3143)。 12.本工程經檢討第1次流標原因後,竣工日期調整為107年1月30日。 13.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之日起5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限期於107年1月30日前竣工;另本案變更使用執照併辦室內裝修許可領得期限,為竣工次日起45日曆天內應完成領得變更使用執照併辦室內裝修合格證明。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6/1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