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
|---|---|
| 機關代碼 | 3.79.5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高樹禹 |
| 聯絡電話 | (02)26664848 |
| 機關地址 |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43號 |
| 傳真號碼 | (02)2666471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3/12/13 |
| 原公告日 | 113/12/0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43號(秘書室事務股)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不提供紙本招標文件及現場列印,請自行攜帶隨身碟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3/12/20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12/23 10:00 |
| 開標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43號(行政大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48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保管款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本案為本局重要標案,確保廠商確實依投標文件規格進行投標。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攸關翡翠水庫監測評析及現地檢查之結果,收履保金確保履約品質。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43號(秘書室文書股)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自114年1月1日或決標日(時間取較晚者)起至114年12月25日之期間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因履約需求,採用臺北市政府所訂之最新範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以下僅須其中一項符合 1.(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土木、水利、大地、機械(公司需聘僱此四類技師) 。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 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
| 其他:附加說明 | 1.押標金 : 新臺幣48萬元整。 2.履約保證金 : 契約金額之10%。 3.保固保證金 : 無。 4.預付款金額 : 無。 5.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公報日自截止投標日止,領取時間為上午9:00至下午5:00。 6.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2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釋疑(本局聯絡電話:(02)26664947;傳真號碼(02)26667264,地址: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43號)。 7.電子領標:請逕至https://web.pcc.gov.tw/下載。 8.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9.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 否。 10.依據「臺北市政府電子契約推動計畫」,本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業已建置完成,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建請投標廠商先行至 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公司請申請工商憑證卡、學校或事務所請申請XCA組織及團體憑證卡、政府機關請申請GCA憑證IC卡)及申請台北通帳號,製作契約書時,除契約書正本維持現有紙本外,須再利用該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以加速決標後電子 契約簽署進度。如有憑證申請及該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高先生 (電話:1999(外縣市 02-27208889)分機51617)或本機關承辦人余宗憬(電話:02-26664948)詢問。有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請參閱附件所附「電子契約操作手冊-廠商版」。 11.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之廠商應持本機關原核發之人工領標收據正本或影本,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者,開標審標時人工領標廠商應檢附人工領標收據之正本或影本;電子領標廠商亦應檢附領標電子 憑據書面明細,且不得沿用第1次(或前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符規定者,經本機關依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者,判為無效標。 12.餘詳如投標須知及採購清單內容規定,如有誤刊,以本局招標文件內容為準。 13.變更事項 : 需求規範書P36不定期檢查時機及辦理內容A.地震事件、P37派駐勞工資格及相關規定第1、7點內容修正(修改處以黃底標示),已領標廠商得依領標憑據向本局採購承辦人員余宗憬(電話:02-26664948)領取變更之文件。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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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