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作保留未來採購擴充權利,機關得視辦理情形新增工作項目,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50萬元,擴充期限至108年3月31日,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若為契約原有之工作項目,則依原契約單價計算。
補助機關
3.79.53.9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補助機關_2
3.79.15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補助機關_3
3.79.62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交通局秘書室事務股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北區交通局討論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交通局秘書室事務股
履約期限
最後一次活動結束15日內提送活動資料,餘詳徵求服務建議書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與推廣自行車使用相關的非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或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之「J大類【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等營業項目之公司並有履約能力者,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預算未完成立法之處置
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開標結果廠商符合投標須知第59點第1款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1.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
2.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機關得於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廢標。
█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本須知第84點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以上做法,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其他: 。
3.預算經議會全數刪除者,則以廢標處理。
4.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期限完成審議程序時,屬經常持續性且執行不可中斷業務或依計畫辦理期程年度開始即需執行之業務採購案件,得依上年度預算之執行數或當年度預算案編列數之範圍內取其較低者,依本點第1款決標原則先辦理決標訂約,惟預算審定後,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決標金額者,評估調降訂約總價或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洽廠商書面同意後,辦理契約變更;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廠商不得請求所失利益。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自107年1月3日起至107年1月15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至本局秘書室事務股價購,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
2.郵購領取:自107年1月3日起至107年1月15日止,郵購者須使用郵政匯票(現金不受理),匯票抬頭請開立「臺北市政府交通局」,附回郵信封(信封尺吋需大於光碟,郵資掛號36元或限掛43元),郵購信封外面請註明郵購「107年單車通勤日請你喝咖啡活動」招標文件,請自行估量時間,並於領標截止期限內寄至本局領取地點(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文件售價
1.人工領標者,招標文件光碟每份售價50元整;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電子投標暫不受理。
2. 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 變更招標文件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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