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作保留未來增購權利,全案規劃設計總經費為196萬元,其中全案整體規劃及106年設計合計為111萬7,200元,而107至108年後續設計擴充為84萬2,800元,依機關實際需求辦理後續擴充事宜。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交通局秘書室事務股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交通局秘書室事務股
履約期限
至聯合管理中心建置完成,驗收合格無待解決事項止,詳工作說明書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管理顧問業(I103060)營業項目之公司並有履約能力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各項情形,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自105年11月1日起至105年11月10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至本局秘書室事務股價購,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
2.郵購領取:自105年11月1日起至105年11月10日止,郵購者須使用郵政匯票(現金不受理),匯票抬頭請開立「臺北市政府交通局」,連同回郵25元(掛號)或37元(限掛)放入郵購信封內(尺吋大於A4),郵購信封上方並請註名郵購「臺北市聯合運輸管理中心委託規劃設計案」招標文件,請自行估量時間,並於領標截止期限內寄至本局領取地點(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www.geps.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4.建置聯合運輸管理中心編列106至108年連續預算計3,771萬4,000元,實際建置費依臺北市議會審定為準。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
1.人工領標者,招標文件光碟每份售價50元整;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電子投標暫不受理。
2. 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電子領標者,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 變更招標文件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其他
1.本次為第4次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與第3次招標文件相同,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工作說明書文件。
2.針對本案如有疑義事項,請於11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11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本局疑義受理專線:電話27256917或6837、傳真號碼27291814、地址:北市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檢舉:本局廉政專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 02-27208889 免費 )轉6929
4.預定決標日期: 105 年 11 月 30 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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