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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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3.79.53.9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劉育臻 |
| 聯絡電話 | (02)27590666#6426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6樓 |
| 傳真號碼 | (02)2759968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04/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備光碟片或隨身碟⾄本處下載招標文件電⼦檔者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04/29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04/30 10:0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第2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特種基金保管款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採購契約範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因本案編列預算已考量物價等相關因素,故本案契約價金給付依契約詳細表價格及實際製作數量結算付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以下僅須任一項符合: (1)C306010成衣業 (2)C307010服飾品製造業 (4)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5)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以上應檢附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三點)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證明文件(查詢⽇期應為截⽌投標⽇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等規定) |
| 其他: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開標方式: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履約期限: 1.提供樣衣:簽約次日起7日內,由機關提供。 2.製作樣品:廠商應於取得機關提供樣衣次日起60日內,書面檢送樣品1套送機關審核;樣品經機關審核通過後,方可製作;如審核未通過,應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15日內改善完成並函知機關。 3.交清全部標的物:機關書面通知日次日起120日內交清全部標的物。 (三)若本案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逕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比價或議價。本次係辦理第2次公告,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國113年 4⽉18⽇前,以書⾯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國113年4⽉25⽇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採購案併提供電⼦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費新臺幣20元,請詳閱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六)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領標者,得持原⼈⼯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領標憑據辦理投標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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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