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53.9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21 - 結構金屬產品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鄒鎮仁 |
| 聯絡電話 | (02)27590666#6133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 |
| 傳真號碼 | (02)2759968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契約標的在未簽定次年度契約前或契約上限金額剩餘金額不足10%時,機關得因業務需要與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訂定延長契約,延長期間不超過新年度12個月,或延長契約總價不超過新臺幣147萬9,000元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12/2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或自行準備光碟片、USB至本處領取者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01/10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01/11 14: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第2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7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特種基金保管款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三)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府頒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承包商營業僅須任一項目符合: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CA01鋼鐵、鋁、銅及鎂基本工業、CA02金屬製品製造業、CA05粉末冶金業、E1營造業、F106五金及日常用品批發業、EZ06交通標示工程業、F1批發業、F2零售業、F3綜合零售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二、餘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等。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本案為公告底價:新臺幣(下同)141萬元整。 (二)開標方式: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本採購案契約之上限金額147萬9,000元(含稅)。自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依機關之分批交貨通知單通知廠商辦理,依實作數量分批驗收及結算付款。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2年1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2年1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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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