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2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0元(光碟片),自備隨身碟或光碟片至本處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者免費。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4/13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4/14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02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會議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其他:履約期限
自109年7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具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不限定。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須為中央銀行核准設立之清算、票據或金融輔助業。另需具備本市轄區及新北市轄區設有30處以上營業據點相關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開標方式: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二)本案為預約式契約,採最低標決標、複數決標(不限得標廠商家數)方式辦理,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參考,契約上限金額為新臺幣5,357萬4,497元,以實際數量結算。
(三)以招標總數量(委託定點代收據點數15,000處)為決標基準數。
(四)本案若累積得標廠商之代收據點數逾15,000處點,該次得標廠商之國內營業點數皆納入本案之執行代收據點。
(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3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4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七)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品項名稱
停車繳費通知單代收服務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算金額
53,574,497元
fetched_at
2020-03-13T18:16:34+08:0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2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50元(光碟片),自備隨身碟或光碟片至本處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者免費。
開標地點
1102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109年7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具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不限定。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須為中央銀行核准設立之清算、票據或金融輔助業。另需具備本市轄區及新北市轄區設有30處以上營業據點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開標方式: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二)本案為預約式契約,採最低標決標、複數決標(不限得標廠商家數)方式辦理,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參考,契約上限金額為新臺幣5,357萬4,497元,以實際數量結算。 (三)以招標總數量(委託定點代收據點數15,000處)為決標基準數。 (四)本案若累積得標廠商之代收據點數逾15,000處點,該次得標廠商之國內營業點數皆納入本案之執行代收據點。 (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3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4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七)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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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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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臺北市路邊停車費委託定點代收服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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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66-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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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Q-1-52748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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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