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良好,則本案保有於全案驗收合格翌日起1年內,依原契約條件及原單價保留後續擴充1倍之權利,預估擴充金額為109萬4,5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備光碟片至本處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者免費;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信封,郵資(票)新臺幣50元整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開標地點
本機關第2會議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親自送達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秘書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營業項目代碼CK01010(製鞋業)、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或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K01010(製鞋業)、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或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電子領標者請自行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採人工領標者,應檢附人工領標憑據以利查核;自備光碟片至本處下載者,無須檢附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103萬元。
(二)開標方式: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履約期限:
1、製作樣品:廠商應於契約簽訂日起15日內,依圖樣函送工作鞋男、女鞋款及黑色皮鞋男、女鞋款每一樣式各2雙以上不同款予機關審核(共16雙以上);樣品經機關挑選審核工作鞋男、女鞋款及黑色皮鞋男、女鞋款每樣式各一款通過後,方可製作;如挑選審核未通過,應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10日內改善完成。
2、提出套量時間及套量表:廠商函送工作鞋樣品審核時,應同時提出套量時程及套量表(每單位最少應排定2日),機關同意樣品款式及時程後,並於套量5日前通知各單位到場。
3、套量:套量時間確定後,依時至機關、各區(共7區)及濱江放置場、撫遠放置場,按各項型號套量所屬工作鞋、黑色皮鞋尺寸(套量樣品鞋需與通過審核工作鞋樣式相符以利試穿),並於套量完成後,將個人套量尺寸1份送機關留存(以同仁簽名套量清冊為製作依據)。
4、交清全部標的物:機關書面通知日次日起110日內(含套量及製作)交清全部標的物。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7年3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7年3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六)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
第1次更正內容如下:
一、契約第8條履約管理(二十)其他必要之方式:以人為單位妥善裝「盒」,並於包裝外「盒」上註明所屬區組及發放同仁姓名,各箱請標註營運分區及人員姓名。(詳如規範)
二、規範第5條交貨(含抽驗)第1項略以:廠商於所有標的物製作完成後,以人為單位妥善裝「盒」,並於包裝外「盒」上註明所屬區組及發放同仁姓名…。
三、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日延至107年3月22日下午5時、開標日延至107年3月23日下午2時,開標地點維持不變。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3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3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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