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驗收合格翌日起1年內,依原契約條件保留後續擴充1倍之權利,並搭配開口契約,擴充金額上限為54萬3,3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備光碟片至本處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者免費;招標文件(光碟片)新臺幣50元
開標地點
本機關第2會議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親自送達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秘書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資格摘要:「園藝服務業(A102080)」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園藝服務業(A102080)」類別(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電子領標者請自行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採人工領標者,應檢附人工領標憑據以利查核;自備光碟片至本處下載者,無須檢附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開標方式: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二)本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項目及單價僅供廠商報價參考,實際支付廠商費用仍依機關實際通知廠商修剪數量,並以各停車場樹木修剪最終完成實作數量結算。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和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
(三)本案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廠商應履約事項依機關書面通知之時間、地點、期限、項目、範圍及數量進行每次修剪工作,機關最後通知施作期限為106年12月15日,契約上限金額(預算金額)用罄或契約期滿該契約即終止,契約預算執行上限金額為新臺幣54萬3,300元整。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5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6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六)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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