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53.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5 管理顧問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 信義區 松德路300號5樓 |
| 傳真號碼 | (02) 27599685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
| 原公告案號 | 1033005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北市-中正區,臺北市-萬華區,臺北市-士林區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86711789 |
| 廠商名稱 | 國雲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103 臺北市 大同區 鄭州路139號4樓 |
| 廠商電話 | (02) 25573722 |
| 決標金額 | 48,509,393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否 |
|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 0元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6/05/10 - 107/05/09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是 |
| 僱用員工總人數 | 689 |
| 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 10 |
| 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 16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士林、南陽及西門地區路邊停車開單勞務委託民間辦理案」第2次契約變更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國雲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48,509,393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6/04/12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6/05/08 |
| 契約編號 | 1033005-02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48,509,393元 |
|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 是 |
| 估算方式 | 考量新案招標作業不及與廠商籌備期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勞務案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9.53.9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 附加說明 | 一、原契約為預約式契約,其中「契約第7條(一)2」已敘明依契約條件給付廠商之總佣金上限為決標金額(1億50萬元),若於契約期限內已達總佣金上限時,除非機關依需要通知廠商繼續履約直至契約預算執行上限金額(1億4,552萬8,178元),否則即表契約完成。如已依前述規定繼續履約後,於契約預算執行上限金額與契約期限(103年5月10日至106年5月9日)兩項規範下,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亦即表契約完成。「契約第7條(一)3」則敘明另若原契約完成執行,新契約尚未簽約前,機關得視實際需要通知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延長契約期限至本機關新契約開始時止,惟延長契約期限不得逾12個月或增購金額不得超過4,850萬9,393元。 二、第1次契約變更係因給付廠商之總佣金上限為原契約決標金額將於105年9月用罄,依「契約第7條(一)2」通知廠商繼續履約直至原契約預算執行上限金額。 三、本次為第2次契約變更,因原契約將於106年5月9日屆期,惟新案招標作業不及,依「契約第7條(一)3」延長契約期限自106年5月10日至107年5月9日及增購上限金額4,850萬9,393元。本案士林、南陽及西門區如遇其中一區域新契約上線即終止該區域契約,俟全部區域新契約上線後,本契約無條件終止。 四、本案屬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授權由機關自行辦理,並依「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7,補具辦理結果相關文件送上級備查。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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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