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
|---|---|
| 機關代碼 | 3.79.53.8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72 - 非結構性陶瓷製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蔡俊生 |
| 聯絡電話 | (02)27274168#8516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
| 傳真號碼 | (02)2759180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租賃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如因續期契約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機關得協調廠商延長履約期限,最多以擴充15個月為限,擴充後之價金依原契約工作項目、單價簽訂,採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29萬3,600元,惟實際擴充金額將視112年度後預算爭取情形調整。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12/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秘書室事務股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以現金新臺幣50元整價購招標文件光碟1片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12/28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12/29 10:3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5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保管款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秘書室事務股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1年4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環保服務業(J1)或與本標案標的流動廁所租賃相關之項目,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各項情形。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1.親自領取:自110年12月24日至110年12月28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辦公時間內至本處秘書室事務股價購,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 2. 郵購領取:自110年12月24日至110年12月28日止,郵購者須使用郵政匯票(現金不受理),匯票抬頭請開立「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並自備小型回郵信封連同回郵25元(掛號)或37元(限掛)放入郵購信封內,信封上方並請註明郵購「111年度臺北車站周邊路外計程車招呼站流動廁所租賃採購案」招標文件,請自行估量時間並於領標截止期限內寄至本處領取地點(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
| 招標文件售價 |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50元;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電子投標暫不受理。 2.針對本案如有疑義、異議及檢舉事項,請向下列單位提出 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2月27日前,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前一日(即 110年12月27日)。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處提出異議。 |
| 其他:本案公告底價 | :新臺幣475,000元整。 4.投標廠商於投標前須至現場勘查,俾確實了解本案需求。 5. 111年度經費得依臺北市議會審議結果調整,預算完成立法程序前,本處得先保留決標,並依投標須知第59點(四)辦理。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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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