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209 已截止

107年度臺北市及新北市公車動態資訊系統維護服務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公告日:107/02/12 截止日:107/03/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經評選優勝者,取得與本處及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優先議價權
預算金額
$ 25,139,470

押標金
$ 7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3/1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機關代碼 3.79.53.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經評選優勝者,取得與本處及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優先議價權
聯絡人 賴琇瑜
聯絡電話 (02)27274168#8539
機關代碼 3.79.53.8
單位名稱 智慧運輸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聯絡人 賴琇瑜
聯絡電話 (02)27274168#8539
傳真號碼 (02)2759180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履約期限屆滿時且尚未訂定新契約,機關得要求廠商延長維護期限且廠商應配合延長維護期限,並於7日前以書面通知廠商續約,惟延長維護期限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擴充部分金額依原訂契約單價、數量計算,並依108年度預算審定數調整支應(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 1.本案為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與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之聯合採購,採購金額共計4,778萬7,730元(臺北市3,080萬7,010元、新北市1,698萬0,720元)、預算金額共計3,829萬6,861元(臺北市2,513萬9,470元、新北市1,315萬7,391元),以共同招標分別訂約方式辦理,得標廠商議價決標後須與前揭機關分別簽訂「107年度臺北市及新北市公車動態資訊系統維護服務(臺北市)」、「107年度臺北市及新北市公車動態資訊系統維護服務(新北市)」契約。 2.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其他招標文件。 3.後續擴充說明:若履約期限屆滿時且尚未訂定新契約,機關得要求廠商延長維護期限且廠商應配合延長維護期限,並於7日前以書面通知廠商續約,惟延長維護期限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擴充部分金額依108年度預算審定數調整支應。另因機關維護需求增加或減少時,機關應以書面通知廠商變更後之維護項目、數量、維護期限,並依照原訂契約維護項目單價依維護數量、月份數計算支付價金,未滿1個月則依維護天數(日曆天)比率計算。 4.履約期限:107年4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如決標日期逾107年4月1日則自決標次日起履約)。 5.針對本案如有疑義、異議及檢舉事項,請向下列單位提出: 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2月19日前,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前一日(即107年3月12日)。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處提出異議。檢舉:本處政風室檢舉專線27599959。 6.預定決標日期:107年3月31日。 7. 107、108年度經費得依議會審議結果調整,預算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秘書室事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新臺幣50元整價購招標文件光碟1片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13 17:30
開標時間 107/03/14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第1項新臺幣700,000元整,第2項新臺幣500,000元整,同廠商同時投標2項者請分別繳納,未依投標標的項目檢附該項目押標金者,該項目基本文件審查結果不合格。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秘書室事務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4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詳
其他_2 第3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營業項目有資訊服務業(I301)、精密儀器批發業(F113)、資訊軟體批發業(F118)、電子材料批發業(F119)、電機或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CC01)),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各項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領取:自107年2月12日起至107年3月13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至本處秘書室事務股領取,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 2.郵購領取:自107年2月12日起至107年3月13日止,郵購者須使用郵政匯票(現金不受理),匯票抬頭請開立「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並自備小型回郵信封連同回郵25元(掛號)或37元(限掛)放入郵購信封內,郵購信封上方並請註明郵購「107年度臺北市及新北市公車動態資訊系統維護服務」招標文件,請自行估量時間,並於領標截止期限內寄至本處領取地點(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 。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50元整;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電子投標暫不受理
評選時間及地點 由本處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7年度臺北市及新北市公車動態資訊系統維護服務(臺北市)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25,139,47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07年度臺北市及新北市公車動態資訊系統維護服務(新北市)
截標時間 107/03/13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3.8
聯絡人
賴琇瑜
聯絡電話
(02)27274168#8539
機關代碼
3.79.53.8
單位名稱
智慧運輸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聯絡人
賴琇瑜
聯絡電話
(02)27274168#8539
傳真號碼
(02)2759180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履約期限屆滿時且尚未訂定新契約,機關得要求廠商延長維護期限且廠商應配合延長維護期限,並於7日前以書面通知廠商續約,惟延長維護期限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擴充部分金額依原訂契約單價、數量計算,並依108年度預算審定數調整支應(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
1.本案為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與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之聯合採購,採購金額共計4,778萬7,730元(臺北市3,080萬7,010元、新北市1,698萬0,720元)、預算金額共計3,829萬6,861元(臺北市2,513萬9,470元、新北市1,315萬7,391元),以共同招標分別訂約方式辦理,得標廠商議價決標後須與前揭機關分別簽訂「107年度臺北市及新北市公車動態資訊系統維護服務(臺北市)」、「107年度臺北市及新北市公車動態資訊系統維護服務(新北市)」契約。 2.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其他招標文件。 3.後續擴充說明:若履約期限屆滿時且尚未訂定新契約,機關得要求廠商延長維護期限且廠商應配合延長維護期限,並於7日前以書面通知廠商續約,惟延長維護期限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擴充部分金額依108年度預算審定數調整支應。另因機關維護需求增加或減少時,機關應以書面通知廠商變更後之維護項目、數量、維護期限,並依照原訂契約維護項目單價依維護數量、月份數計算支付價金,未滿1個月則依維護天數(日曆天)比率計算。 4.履約期限:107年4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如決標日期逾107年4月1日則自決標次日起履約)。 5.針對本案如有疑義、異議及檢舉事項,請向下列單位提出: 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2月19日前,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前一日(即107年3月12日)。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對本案採購如認違法致損權利或利益,得向本處提出異議。檢舉:本處政風室檢舉專線27599959。 6.預定決標日期:107年3月31日。 7. 107、108年度經費得依議會審議結果調整,預算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秘書室事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新臺幣50元整價購招標文件光碟1片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13 17:30
開標時間
107/03/14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第1項新臺幣700,000元整,第2項新臺幣500,000元整,同廠商同時投標2項者請分別繳納,未依投標標的項目檢附該項目押標金者,該項目基本文件審查結果不合格。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秘書室事務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4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詳
其他_2
第3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營業項目有資訊服務業(I301)、精密儀器批發業(F113)、資訊軟體批發業(F118)、電子材料批發業(F119)、電機或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CC01)),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各項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領取:自107年2月12日起至107年3月13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至本處秘書室事務股領取,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發售 2.郵購領取:自107年2月12日起至107年3月13日止,郵購者須使用郵政匯票(現金不受理),匯票抬頭請開立「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並自備小型回郵信封連同回郵25元(掛號)或37元(限掛)放入郵購信封內,郵購信封上方並請註明郵購「107年度臺北市及新北市公車動態資訊系統維護服務」招標文件,請自行估量時間,並於領標截止期限內寄至本處領取地點(時間以落地郵戳為憑) 。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50元整;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電子投標暫不受理
評選時間及地點
由本處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7年度臺北市及新北市公車動態資訊系統維護服務(臺北市)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25,139,47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07年度臺北市及新北市公車動態資訊系統維護服務(新北市)
截標時間
107/03/13 17: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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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98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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