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11203300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112-115年度臺北市交通號誌不斷電系統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決標日:112/03/22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3/03/09 17:00 | 開標:2023/03/10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992000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 電器承裝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系統整合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7,753,620
原始預算
$ 39,708,5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5.0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3.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9 - 其他運輸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欣妤
聯絡電話 (02)27599741#7216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
傳真號碼 (02)2759973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3/02
原公告日 112/0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50元,郵寄80元(可用悠遊卡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2/03/09 17:00
開標時間 112/03/10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92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線上繳納押標金指定帳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二、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1)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 (2)其他: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603080)或電池製造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CC01090)之一。 三、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3/2更正公告: 1.工作說明書肆、一、(二)部分文字修改為「租賃設備出廠證明文件與近3年內測試報告資料,若為進口貨,則須另檢附海關進口報單或海關進口證明。」刪除出廠證明文件之近三年內之條件。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2年3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轉分機7216;傳真號碼:(02)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3月7日前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 3/1更正公告: 1.刪除評選須知第貳節、二、(二)、5,「服務建議書次頁請填列初審意見表(詳初審意見表)」等文字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2年3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轉分機7216;傳真號碼:(02)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3月3日前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 1. 押標金:新臺幣99萬2,000元整。 2. 履約保證金: 契約金額10%。(計算至仟元,仟元以下無條件捨去) 3.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4. 本案採總價決標(即以標封內所附詳細表各項目之複價總和),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依據「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辦理。 5. 本案採複數決標,各投標廠商僅可得標1項(組),依各項(組)開標順序如下:先開第1標、次開第2標,如果第1標開標結果由A廠商取得承包資格,則A廠商於第2標則為無效標單。 6. 「服務建議書」及「簡報」綜合評定分數,經公開評選優勝者,取得與本處優先議價權,評選辦法詳閱評選須知,服務建議書頁數以不超過 50 頁為限,共計 13 份。 7. 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8.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2年2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轉分機7216;傳真號碼:(02)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3月2日前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9. 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10. 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 變更招標文件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11. 配合市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完成工商憑證申辦作業及以公司名義申請台北通,並向本府資訊局申請MyDoc電子憑證註冊,俾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2-115年度交通號誌不斷電系統1
預估數量 6109
單位 組*月
預算金額_2 19,854,25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12-115年度交通號誌不斷電系統2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3.4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欣妤
聯絡電話
(02)27599741#7216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
傳真號碼
(02)2759973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3/02
原公告日
112/0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50元,郵寄80元(可用悠遊卡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2/03/09 17:00
開標時間
112/03/10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92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線上繳納押標金指定帳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二、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1)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 (2)其他: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E603080)或電池製造業(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CC01090)之一。 三、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3/2更正公告: 1.工作說明書肆、一、(二)部分文字修改為「租賃設備出廠證明文件與近3年內測試報告資料,若為進口貨,則須另檢附海關進口報單或海關進口證明。」刪除出廠證明文件之近三年內之條件。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2年3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轉分機7216;傳真號碼:(02)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3月7日前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 3/1更正公告: 1.刪除評選須知第貳節、二、(二)、5,「服務建議書次頁請填列初審意見表(詳初審意見表)」等文字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2年3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轉分機7216;傳真號碼:(02)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3月3日前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 1. 押標金:新臺幣99萬2,000元整。 2. 履約保證金: 契約金額10%。(計算至仟元,仟元以下無條件捨去) 3.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4. 本案採總價決標(即以標封內所附詳細表各項目之複價總和),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依據「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辦理。 5. 本案採複數決標,各投標廠商僅可得標1項(組),依各項(組)開標順序如下:先開第1標、次開第2標,如果第1標開標結果由A廠商取得承包資格,則A廠商於第2標則為無效標單。 6. 「服務建議書」及「簡報」綜合評定分數,經公開評選優勝者,取得與本處優先議價權,評選辦法詳閱評選須知,服務建議書頁數以不超過 50 頁為限,共計 13 份。 7. 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8.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2年2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轉分機7216;傳真號碼:(02)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3月2日前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9. 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10. 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 變更招標文件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11. 配合市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完成工商憑證申辦作業及以公司名義申請台北通,並向本府資訊局申請MyDoc電子憑證註冊,俾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2-115年度交通號誌不斷電系統1
預估數量
6109
單位
組*月
預算金額_2
19,854,25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12-115年度交通號誌不斷電系統2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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