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11103801 已決標公告 未達公告

111年度工程基本單價修訂作業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決標日:111/04/21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2/03/29 11:30 | 開標:2022/03/29 14:3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履約擔保
須提繳履約保證金
得標簽約時繳交 (通常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 顧問/建築師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35,000
原始預算
$ 340,725
底價金額
$ 33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3.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王秋景
聯絡電話 (02)27599741#7214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
傳真號碼 (02)2759973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1年度契約履約期限屆滿前,經機關評估原得標廠商服務良好且無重大違約紀錄,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年度擴充,112年度擴充金額上限為34萬725元,履約期限至112年11月30日止,並以原契約條件內容及價金(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前述增購112年度預算以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之法定預算額度為限,預算若未奉核准編列時,後續擴充約定無效,廠商不得要求所失利益。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2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交工處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50元,郵寄80元(可悠遊卡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1/03/29 11:30
開標時間 111/03/29 14: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交工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廠商確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交工處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至111年11月30日前完成各階段成果交付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府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一)專業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或水利或水保或環工。 2.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或水利或水保或環工。 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三)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章程:營建產業、工程相關之工作內容。 二、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仟元以下捨去)。 2.保固保證金:無。 3.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至111年11月30日前完成各階段成果交付項目。 4.本案業經簽奉核可,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報價,得改採限制性招標。 5.「企劃書」及「簡報」綜合評定分數,依符合需要之評分(比)結果,依序議價,評審辦法詳閱評審須知,企劃書頁數以不超過50頁為限,共計10份。 6.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7.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1年3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轉分機7214;傳真號碼:(02)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3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8.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9.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 變更招標文件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9 11: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3.4
聯絡人
王秋景
聯絡電話
(02)27599741#7214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
傳真號碼
(02)2759973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1年度契約履約期限屆滿前,經機關評估原得標廠商服務良好且無重大違約紀錄,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年度擴充,112年度擴充金額上限為34萬725元,履約期限至112年11月30日止,並以原契約條件內容及價金(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前述增購112年度預算以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之法定預算額度為限,預算若未奉核准編列時,後續擴充約定無效,廠商不得要求所失利益。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2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交工處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50元,郵寄80元(可悠遊卡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1/03/29 11:30
開標時間
111/03/29 14: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交工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廠商確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交工處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至111年11月30日前完成各階段成果交付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府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一)專業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或水利或水保或環工。 2.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或水利或水保或環工。 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三)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章程:營建產業、工程相關之工作內容。 二、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仟元以下捨去)。 2.保固保證金:無。 3.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至111年11月30日前完成各階段成果交付項目。 4.本案業經簽奉核可,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報價,得改採限制性招標。 5.「企劃書」及「簡報」綜合評定分數,依符合需要之評分(比)結果,依序議價,評審辦法詳閱評審須知,企劃書頁數以不超過50頁為限,共計10份。 6.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7.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1年3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轉分機7214;傳真號碼:(02)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3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8.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9.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 變更招標文件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9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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