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9/06/17 | 廢標 | 0 家 | 廢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53.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陳秀珍 |
| 聯絡電話 | (02)27599741#7217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 |
| 傳真號碼 | (02)2759973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若108年度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路況監控值勤人力勞務採購、108年度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號誌通報駐點人力勞務採購於契約屆滿且新案未簽訂前,本處如因業務需要且廠商表現良好,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惟增購期限不得逾1年,增購金額分別以新臺幣403萬9,050元、292萬7,340元為上限;如因預算變更或所需經費未獲市議會通過致有無法執行契約增購之虞時,本處得不執行增購。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6/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秘書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每份50元,郵寄80元(可用悠遊卡付款)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6/25 09:30 |
| 開標時間 | 108/06/25 11: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通知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第3班結束之期間餘詳契約第7點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府頒版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交通工程技師、電機工程技師、電子工程技師之一擔任負責人,且另覓以上其餘類科技師為協同人員,並自行出具協同人員同意書。 b.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交通控制或監控等系統工程規劃、設計及施工之顧問公司。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三)營業項目代碼(符合任一項): 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E603080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EZ06010交通標示工程業;F113090交通標誌器材批發業;F114990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零件批發業;F213090交通標誌器材零售業;F214990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零售業;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J701070資訊休閒業 二、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1)決標日期:預定開標日後60日內 (2)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計算至仟元,仟元以下無條件捨去)。 (3)保固保證金:無需繳納。 (4)履約期限:詳契約第7條規定。 (5)服務建議書頁數以不超過50頁為限,兩案分別各計15份。 (6)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7)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08年6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2759-9741#7217;傳真號碼: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截止投標前1上班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8)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6/25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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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