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間,狗蹄山遺址試掘配合工程位於新北市樹林區大安路(文化街口至大安路307巷間)約370公尺,需開挖試掘坑及鑽孔並佈於大安路內側快車道上及交通維持、路面復舊等相關配合項目,預估金額為:新臺幣700萬元整、預估工期為:180日曆天,實際金額及工期依程序辦理契約變更為準。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第一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秘書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符合: EIOI011 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請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01.本案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購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本處不提供現場領標及郵遞購領,電子招標文件費新臺幣200元整。
02.本採購案底價金額為:新臺幣8,940,000元整。
03.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04.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05.不允許共同投標。
06.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3%。
07.本標無預付款。
08.廠商若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6月23日(含)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預定109年6月29日前以書面或更正公告方式回覆請求釋疑廠商。
09.人員進入本處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禁止進入洽公。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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