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間增購⼟開共構電梯電扶梯⼯程:Y20站B出入⼝、Y21站B出入⼝、Y21站C出入⼝、Y22站A出入⼝、Y23站B出入⼝及Y26站B出入⼝等之⼟開共構電梯電扶梯,預計約為新臺幣2億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2,898,431,683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開標地點
105037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本處第1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037臺北市松⼭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秘書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捷運⼯程局訂定之⼀般條款,經⼯程會100年7⽉12⽇⼯程企字第10000239240號函⽰尚無違反政府採購法第63條第1項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營業項⽬代碼E101011)。(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廠商,依營造業法第69條第2項規定不得單獨投標)
2.本標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
⼆.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投標廠商於截⽌投標⽇前15年內曾完成下列之⼯程實績:
1.⼀般實績:⼟⽊建築⼯程,其單次契約完⼯結算⾦額不低於新臺幣40億4,000萬元或累計契約完⼯結算⾦額不低於新臺幣101億元。
2.專業實績:曾完成相同性質軌道運輸系統機廠或地下⾞站之⼯程實績。
(⼆)具有相當財⼒者:
若單獨廠商投標: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10億1,000萬元,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會計年度或最近⼀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正本或影本),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1)權益不低於新臺幣8億4,000萬元。(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3)總負債⾦額不超過權益四倍。總負債⾦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間投資⾦額。配合⺠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與投標者,不受總負債⾦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之限制。
(三)採共同投標廠商之⼀般實績、專業實績、實收資本額、權益等規定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1月2日17:00(含)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11月15日前,以書面或更正公告方式回覆請求釋疑廠商。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預付款為訂約金額之10%。
4.本公告登載開標時間,係開啟標封及資格審查日。
5.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
6.履約期限:自開工日(NTP)起2,682日完工。
7.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8.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新冠肺炎疫情及配合本府政策,人員進入本機關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禁止進入洽公;必要時評選作業須配合(視訊/實體)簡報。
9.採共同投標,請注意投標須知第十四條廠商特定資格(三)、2之財力規定,以共同投標廠商投標之每一成員,無論以實收資本額或權益提出,除符合規定外,各成員財務狀況均應符合(三)1.(2)、(3)之規定,即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且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
10.應附證明文件:投標廠商之財務報告及所附報表,應由會計師依「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之規定辦理查核簽證,表達明確查核意見。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