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F670A 已決標公告 巨額採購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環狀線南環段CF670A區段標工程

💰 預算金額: NT$ 88.38億
⚖️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下載投標須知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3/02/16 17:00 | 開標:2023/02/17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須繳納押標金
繳納額度詳見招標文件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特殊門檻
⚠️ 訂有特定資格門檻
⚠️ 特定資格 🏗️ 甲級營造
須具備特定實績或相當財力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22/12/27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4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22/12/27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2022/06/15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2022/03/10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無法決標 0 家 未公開具體原因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838,099,353
原始預算
$ 8,838,099,353
底價金額
未公開
預算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1.6
標的分類 工程類5132-橋樑,高架快速道路,隧道及地鐵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珮婷
聯絡電話 (02)25775900#225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79.51.6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工事科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黃珮婷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5775900#225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5778718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CF670A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環狀線南環段CF670A區段標工程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工程類5132-橋樑,高架快速道路,隧道及地鐵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192,264,679元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採購資料: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8,838,099,353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是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2/01/18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否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核准文號 GKAA1106010473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2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57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下載投標須知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2/02/16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2/02/17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第1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40,000,000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秘書室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其他: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NTP+3225日完工,商業營運日(RSD)+15個月竣工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是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捷運工程範本。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廠商,依營造業法第69條第2項規定不得單獨投標) B.特定資格:(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1.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曾完成如下之工程實績: (1)一般實績:軌道運輸系統地下車站土木建築工程,其單次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 35 億元或累計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 88 億元。(2)若採共同投標方式投標時,每一共同投標之成員,其工程實績不低於上述1.(1)一般實績規定金額乘以共同投標協議書內各成員所占契約金額比率,且各成員組成後之一般實績不低於上述規定金額。 (二)具有相當財力者,其情形如下:1.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 8 億元 ,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新臺幣 7 億元。(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三)若採共同投標方式投標之廠商其⼀般實績、專業實績、實收資本額、權益等規定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詳如投標須知第十三條(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1.廠商信用證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其他: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2月1日前(當日17:00前)以傳真、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或以EMAIL傳送至[email protected]請求釋疑(逾期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於疑義處理結果,預定112年2月9日前以書面或更正公告方式回覆請求釋疑廠商。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預付款為訂約金額之10%. 4.本公告登載開標時間,係開啟標封及資格審查日。 5.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 6.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7.本案依原招標文件重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1次開標,因未滿3家而流標者,第2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3家廠商之限制。」 8.如採共同投標,請注意投標須知第十四條廠商特定資格(三)、2之財力規定,以共同投標廠商投標之每一成員,無論以實收資本額或權益提出,除符合規定外,各成員財務狀況均應符合(三)1.(2)、(3)之規定,即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且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 9.應附證明文件:投標廠商之財務報告及所附報表,應由會計師依「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之規定辦理查核簽證,表達明確查核意見。 10.依投標須知第12點(二)1.但書規定:請注意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11.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新冠肺炎疫情及配合本府政策,人員進入本機關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禁止進入洽公;必要時評選作業須配合(視訊/實體)簡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fetched_at 2023-01-18T08:45:27+08:00
機關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
傳真號碼 (02)2577871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192,264,679元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1/18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核准文號 GKAA1106010473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5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2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57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下載投標須知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2/02/16 17:00
開標時間 112/02/17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40,000,000元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NTP+3225日完工,商業營運日(RSD)+15個月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捷運工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廠商,依營造業法第69條第2項規定不得單獨投標) B.特定資格:(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1.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曾完成如下之工程實績: (1)一般實績:軌道運輸系統地下車站土木建築工程,其單次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 35 億元或累計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 88 億元。(2)若採共同投標方式投標時,每一共同投標之成員,其工程實績不低於上述1.(1)一般實績規定金額乘以共同投標協議書內各成員所占契約金額比率,且各成員組成後之一般實績不低於上述規定金額。 (二)具有相當財力者,其情形如下:1.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 8 億元 ,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新臺幣 7 億元。(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三)若採共同投標方式投標之廠商其⼀般實績、專業實績、實收資本額、權益等規定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詳如投標須知第十三條(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1.廠商信用證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2月1日前(當日17:00前)以傳真、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或以EMAIL傳送至[email protected]請求釋疑(逾期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於疑義處理結果,預定112年2月9日前以書面或更正公告方式回覆請求釋疑廠商。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預付款為訂約金額之10%. 4.本公告登載開標時間,係開啟標封及資格審查日。 5.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 6.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7.本案依原招標文件重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1次開標,因未滿3家而流標者,第2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3家廠商之限制。」 8.如採共同投標,請注意投標須知第十四條廠商特定資格(三)、2之財力規定,以共同投標廠商投標之每一成員,無論以實收資本額或權益提出,除符合規定外,各成員財務狀況均應符合(三)1.(2)、(3)之規定,即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且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 9.應附證明文件:投標廠商之財務報告及所附報表,應由會計師依「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之規定辦理查核簽證,表達明確查核意見。 10.依投標須知第12點(二)1.但書規定:請注意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11.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新冠肺炎疫情及配合本府政策,人員進入本機關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禁止進入洽公;必要時評選作業須配合(視訊/實體)簡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截標時間 112/02/16 17:00
開標日期 112/02/17 10:00
openfun_brief_type 公開招標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環狀線南環段CF670A區段標工程
openfun_brief_category 工程類5132-橋樑,高架快速道路,隧道及地鐵
openfun_source 開啟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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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fun_record_date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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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fun_unit_api_url 開啟外部連結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1.6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珮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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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775900#225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79.51.6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工事科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黃珮婷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5775900#225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5778718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CF670A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環狀線南環段CF670A區段標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192,264,679元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採購資料: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8,838,099,353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是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2/01/18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否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核准文號
GKAA1106010473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2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57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2/02/16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2/02/17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第1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40,000,000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秘書室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其他: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NTP+3225日完工,商業營運日(RSD)+15個月竣工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是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捷運工程範本。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廠商,依營造業法第69條第2項規定不得單獨投標) B.特定資格:(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1.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曾完成如下之工程實績: (1)一般實績:軌道運輸系統地下車站土木建築工程,其單次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 35 億元或累計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 88 億元。(2)若採共同投標方式投標時,每一共同投標之成員,其工程實績不低於上述1.(1)一般實績規定金額乘以共同投標協議書內各成員所占契約金額比率,且各成員組成後之一般實績不低於上述規定金額。 (二)具有相當財力者,其情形如下:1.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 8 億元 ,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新臺幣 7 億元。(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三)若採共同投標方式投標之廠商其⼀般實績、專業實績、實收資本額、權益等規定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詳如投標須知第十三條(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1.廠商信用證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其他: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2月1日前(當日17:00前)以傳真、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或以EMAIL傳送至[email protected]請求釋疑(逾期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於疑義處理結果,預定112年2月9日前以書面或更正公告方式回覆請求釋疑廠商。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預付款為訂約金額之10%. 4.本公告登載開標時間,係開啟標封及資格審查日。 5.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 6.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7.本案依原招標文件重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1次開標,因未滿3家而流標者,第2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3家廠商之限制。」 8.如採共同投標,請注意投標須知第十四條廠商特定資格(三)、2之財力規定,以共同投標廠商投標之每一成員,無論以實收資本額或權益提出,除符合規定外,各成員財務狀況均應符合(三)1.(2)、(3)之規定,即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且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 9.應附證明文件:投標廠商之財務報告及所附報表,應由會計師依「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之規定辦理查核簽證,表達明確查核意見。 10.依投標須知第12點(二)1.但書規定:請注意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11.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新冠肺炎疫情及配合本府政策,人員進入本機關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禁止進入洽公;必要時評選作業須配合(視訊/實體)簡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fetched_at
2023-01-18T08:45:27+08:00
機關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
傳真號碼
(02)25778718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192,264,679元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1/18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核准文號
GKAA1106010473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5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2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57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2/02/16 17:00
開標時間
112/02/17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9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40,000,000元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NTP+3225日完工,商業營運日(RSD)+15個月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捷運工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1.具公司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廠商,依營造業法第69條第2項規定不得單獨投標) B.特定資格:(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1.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曾完成如下之工程實績: (1)一般實績:軌道運輸系統地下車站土木建築工程,其單次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 35 億元或累計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臺幣 88 億元。(2)若採共同投標方式投標時,每一共同投標之成員,其工程實績不低於上述1.(1)一般實績規定金額乘以共同投標協議書內各成員所占契約金額比率,且各成員組成後之一般實績不低於上述規定金額。 (二)具有相當財力者,其情形如下:1.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 8 億元 ,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新臺幣 7 億元。(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三)若採共同投標方式投標之廠商其⼀般實績、專業實績、實收資本額、權益等規定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詳如投標須知第十三條(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1.廠商信用證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2月1日前(當日17:00前)以傳真、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或以EMAIL傳送至[email protected]請求釋疑(逾期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於疑義處理結果,預定112年2月9日前以書面或更正公告方式回覆請求釋疑廠商。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預付款為訂約金額之10%. 4.本公告登載開標時間,係開啟標封及資格審查日。 5.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 6.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7.本案依原招標文件重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1次開標,因未滿3家而流標者,第2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3家廠商之限制。」 8.如採共同投標,請注意投標須知第十四條廠商特定資格(三)、2之財力規定,以共同投標廠商投標之每一成員,無論以實收資本額或權益提出,除符合規定外,各成員財務狀況均應符合(三)1.(2)、(3)之規定,即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且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 9.應附證明文件:投標廠商之財務報告及所附報表,應由會計師依「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之規定辦理查核簽證,表達明確查核意見。 10.依投標須知第12點(二)1.但書規定:請注意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11.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新冠肺炎疫情及配合本府政策,人員進入本機關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禁止進入洽公;必要時評選作業須配合(視訊/實體)簡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截標時間
112/02/16 17:00
開標日期
112/02/1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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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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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環狀線南環段CF670A區段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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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32-橋樑,高架快速道路,隧道及地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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