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DPO10704 已截止

107年度藍曬、掃描、影印及裝訂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 公告日:106/12/19 截止日:106/12/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444,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6/12/2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5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慧珍
聯絡電話 (02)28969633#321
機關代碼 3.79.51.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
聯絡人 張慧珍
聯絡電話 (02)28969633#321
傳真號碼 (02)2896187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標案於契約屆滿但新契約尚未訂定時,機關得視需要通知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契約,效期至多3個月,其價款依照本契約詳細表所訂價額核訂之,延長期間之上限不逾新臺幣111,000元,此費用需待機關新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雙方之權利及義務依原訂契約執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新臺幣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6 10: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項目 印刷
分類 專業印刷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C701010印刷業、C703010印刷品裝訂及加工業、IZ01010影印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或與本案相關之行業。 2.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現場領標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152元。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 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該網站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3.郵購招標文件或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 4.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密封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機關4樓秘書室。本案不提供電子投標。 5.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12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12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8969633轉321、傳真02-28961875、地址: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秘書室)。 6.本採購案決標原則: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及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辦理,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機構或團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慧珍
聯絡電話
(02)28969633#321
機關代碼
3.79.51.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
聯絡人
張慧珍
聯絡電話
(02)28969633#321
傳真號碼
(02)2896187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標案於契約屆滿但新契約尚未訂定時,機關得視需要通知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契約,效期至多3個月,其價款依照本契約詳細表所訂價額核訂之,延長期間之上限不逾新臺幣111,000元,此費用需待機關新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雙方之權利及義務依原訂契約執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新臺幣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6 10: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項目
印刷
分類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C701010印刷業、C703010印刷品裝訂及加工業、IZ01010影印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或與本案相關之行業。 2.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現場領標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152元。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 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該網站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3.郵購招標文件或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 4.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密封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機關4樓秘書室。本案不提供電子投標。 5.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12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12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8969633轉321、傳真02-28961875、地址: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27巷86號4樓秘書室)。 6.本採購案決標原則: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及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辦理,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機構或團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5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75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8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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