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6/09/21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51.1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李芳茹 |
| 聯絡電話 | (02)25700002#151 |
|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 |
| 傳真號碼 | (02)2570136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租賃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2,544,661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保留後續擴充3個月之權利,延長期間之價款依原訂契約詳細表所訂核算付款,惟其費用上限不逾新臺幣150萬元整。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09/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免費;領標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新台幣65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09/27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17:00截止投標) |
| 開標時間 | 105/09/28 11: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5/09/29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2)25700002#151)) |
| 開標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4樓第2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6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預計105年11月1日至107年10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規定之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營業項目:CB01020「事務機器製造業」或與本案相關之行業。 |
| 附加說明 | 一、現場領標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 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 5時之辦公時間。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65元。 二、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 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該網站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三、郵購招標文件或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 四、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密封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機關3樓秘書室。 五、本案須繳交履約保證金新台幣60萬元及契約金額10%履約保證金。 六、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5年9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5年9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5700002分機151、傳真02-25701367、地址:臺北市南京東路4段12-1號3樓)。 七、開標方式本案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八、本標的不辦理初驗且無分包之適用、本案不得共同投標且不允許提出替代方案、無預付款。 九、本案履約地點包含臺北市、新北市及臺中市。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09/27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17:00截止投標)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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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