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服務良好,經本校膳食委員召開審查會議通過續約案,並經雙方同意,得以後續擴充1年(後續擴充時間為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三二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臺北市政府頒訂範本(採用105年9月01日府工採字第10530240000號函修頒
臺北市政府財物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F101040家畜家禽批發業、F101050水產品批發業、F101061農產品批發市場、F101130蔬果批發業、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F201010農產品零售業、F201020畜產品零售業、F201030水產品零售業、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F301020超級市場業、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或與本案相關之行業,僅須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底價為依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每前一週刊在採購品項上價價格為準之該食品行情表基準減百分之5計算。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7月18日12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7月22日前以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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