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二0七巷一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間績效量好,經校方考評優良者,得後續擴充合約1年,擴充金額為554,920元. 以原契約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免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二0七巷一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版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901011保全業。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書面投標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00分至下午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本案無需繳交押標金,得標廠商需繳交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10%。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1月23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將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2項規定,於112年11月24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 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校總務處 電話:02-28740670*1301 傳真:02-28740795 地址:111036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207巷1號。
三、本案為113年度預算,基於業務推持續性先行招標,於113年度預算審議通過前,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決標生效。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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