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秀明路1段16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6年10月31日20時止(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例
廠商資格摘要
凡依法向政府合格登記、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案相關之廠商皆可。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開標注意事項:
1.開標時間地點:106年9月22日上午10時於本校6樓秘書室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後立即辦理評審審查會,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審;廠商簡報之順序於資格審查後,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 (不另行通知)。
2.優勝廠商依名次順位,由序位第一者取得優先議價權,議價不成,由次優者依序遞補,議價再不成,則與再次優者議價,至多以與再次優者議價為限。無正當理由,未依本校通知之時間及地點到場議價者,視同放棄。
二、保證金:免押標金、履約保證金:20,000元。
三、本標案無預付款。
四、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9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將於民國106年9月20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五、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總務處事務組張美珠,傳真號碼:29365105,地址:臺北市秀明路一段169號。
六、其他:1.詳如招標文件2.本案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校停止上班、上課,順延於恢復上班、上課,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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