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崇實樓2樓高教研室(115臺北市南港區向陽路2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向陽路21號(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1年10月20-21日或10月27-28日或由旅行社提供時段規劃設計,廠商自行規劃時段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J902011旅行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為固定價格給付。
2.開標方式:本案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目111年8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1年8月8日下班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
4.開標日期為資格審查日,預計8月11日14:30於本校新民樓1樓簡報室,召開評審會議。
5.評選後通知符合需要廠商議約。
6.餘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