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四段177號總務處文書組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下列三個時段擇一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連續4日之4天3夜活動)[1]113年1月23日-26日或 [2]113年2月19日-23日或 [3]113年3月4日-8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05月01日北市教國字第11230383561號函修頒校外教學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旅行業J902011 ■綜合旅遊業、甲種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交通部觀光局核准、尚在有效期內之旅行業執照(旅行業管理規則第6條)。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開標:112年9月5日上午9時10分於本校2樓圖書館社群研討室。
2.評選(簡報):112年9月6日上午9時30分於本校3樓校史室,請準備服務建議書10份。
3.預定決標日同評選日。
4.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8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9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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