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二三六巷十五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二三六巷十五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二三六巷十五號
履約期限
廠商需於決標日起30個日曆天履約完成,且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校指定之場所完成交貨,並將包裝器材回收。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1日以1日計)期限前(108年11月18日),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108年11月20日);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
2.預定決標日:108年11月25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108年9月27日府工採字第1083019689號函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1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F2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F106010 五金批發業、F206010 五金零售業。
2.依法合格登記,具製造或供應能力。
3.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得參與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之廠商。
4.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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