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二三六巷十五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二三六巷十五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二三六巷十五號
履約期限
106年3月1日(星期三)起至106年3月12日(星期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J902011旅行業(綜合旅行業或甲種旅行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106年2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於本校大同樓校史室開標進行資格審查;
二、106年2月7日(星期二)下午2:00於本校大同樓校史室進行評選,評選後與最優勝廠商進行議價。
三、押標金:新臺幣20萬元整。
四、履約保證金:新臺幣40萬元整。
五、本案預算金額為每人新臺幣10萬元整,預估參加人數為40人,本案以單價決標,以實際參加人數計價付款。
六、疑義受理時間: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內(1/27前),以書面向本校提出。
七、異議受理時間:自公告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內(1/28日前),以書面向本校提出。
八、餘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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