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
|---|---|
| 機關代碼 | 3.79.5.28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賴逸超 |
| 聯絡電話 | (02)25531969#152 |
| 機關地址 |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 |
| 傳真號碼 | (02)2557469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09/1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庶務組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1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09/15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09/18 11:10 |
| 開標地點 | 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24,000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總務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113年5月24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臺北市立成淵高中學務處指定之場所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含印刷、照相、電腦製版排版項目之印刷業或出版業者(C701010印刷業、C702010製版業、J304010圖書出版業)。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契約自決標日起生效,廠商應於113年5月24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臺北市立成淵高中學務處(指定之場所) /完成所有數量點交(交易條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議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請於112年9月12日17:00前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3.本案於112年9月18日(ㄧ) 上午11時10分於本校行政大樓三樓會議室舉行開標,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依照投標順序於9月20日(三) 下午1 時20分,參與評審之簡報及答詢,本校不另行通知,簡報地點:綜合教學大樓5樓研討室。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2/09/1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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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