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306 已決標公告

國八隔宿露營暨童軍體驗活動採購案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決標日:113/05/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雲品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32,680
原始預算
$ 835,260
底價金額
$ 833,900
決標折數
99.8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機關代碼 3.79.5.2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賴逸超
聯絡電話 (02)25531969#152
機關代碼 3.79.5.28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
聯絡人 賴逸超
聯絡電話 (02)25531969#152
傳真號碼 (02)2557469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總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14 17:00
開標時間 113/05/15 08:3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能力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總務處庶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0月17-18日為第一順位/113年11月14-15日為第二順位/113年10月3-4日為第三順位/另本機關可依行事曆保留調整彈性之權利,且得標廠商應配合本機關調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臺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J902011旅行業 其他證明文件: 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旅行業執照(旅行業管理規則第6條)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契約自決標日起生效,廠商應於113年10月17-18日(第一順位)或11月14-15日(第二順位)或113年10月3-4日(第三順位)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履約日期由機關與廠商雙方協議,機關並保留最後更動權利。 2.得標廠商並應於簽訂契約後,於機關指定時間,派9人座車乙部、服務人員及駕駛各1名,隨同機關籌辦人員3-6人做行前勘查,勘查中須提供機關所需之旅遊、食宿等相關資料。 3.本案於113年5月15日(三)上午8時30分於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舉行開標,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依照投標順序於5月17日(五)上午10時10分,參與評審之簡報及答詢,本校不另行通知,簡報地點在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請於113年5月13日17時00分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釋疑,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 5.活動地點與行程:苗栗以北之合法露營場地,並可容納本機關八年級全部師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5.28
聯絡人
賴逸超
聯絡電話
(02)25531969#152
機關代碼
3.79.5.28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
聯絡人
賴逸超
聯絡電話
(02)25531969#152
傳真號碼
(02)2557469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總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14 17:00
開標時間
113/05/15 08:3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能力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235號總務處庶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0月17-18日為第一順位/113年11月14-15日為第二順位/113年10月3-4日為第三順位/另本機關可依行事曆保留調整彈性之權利,且得標廠商應配合本機關調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臺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J902011旅行業 其他證明文件: 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旅行業執照(旅行業管理規則第6條)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契約自決標日起生效,廠商應於113年10月17-18日(第一順位)或11月14-15日(第二順位)或113年10月3-4日(第三順位)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履約日期由機關與廠商雙方協議,機關並保留最後更動權利。 2.得標廠商並應於簽訂契約後,於機關指定時間,派9人座車乙部、服務人員及駕駛各1名,隨同機關籌辦人員3-6人做行前勘查,勘查中須提供機關所需之旅遊、食宿等相關資料。 3.本案於113年5月15日(三)上午8時30分於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舉行開標,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依照投標順序於5月17日(五)上午10時10分,參與評審之簡報及答詢,本校不另行通知,簡報地點在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請於113年5月13日17時00分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釋疑,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 5.活動地點與行程:苗栗以北之合法露營場地,並可容納本機關八年級全部師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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