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涉及本校學生權益,收取履約保證金加深廠商履約之責任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213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111年10月20日府授工採字第1113030011號函修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營業項目代碼:J902011旅行業、營業項目: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
2. 其他證明文件:交通部觀光局核發尚在有效期限內之旅行業執照(旅行業管理規則第6條)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3月2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本校總務處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本機關傳真(02)23013928,招標機關對前項釋疑處理結果,將於112年3月3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電話或電子郵件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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