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文德路218號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中學 A棟3樓多功能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廠商提供之活動服務內容保障本校活動順利進行及安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文德路218號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中學 A棟3樓 總務處事務組
履約期限
自113年4月16日至113年4月19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政府教育局頒定之校外教學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J902011旅行業(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一)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內送達。
(二)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2年10月25日下午17時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2年10月27日下午17時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審查會日期及時間,由本校另行通知。
※ 第1次更正公告 補上傳-投標須知附錄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