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5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500元,郵購者另附回郵資100元整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56號(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56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持有廠商登記或設立營業項目為J902011旅行業(綜合旅行業或甲種旅行業)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公告及領標:106年5月12日(星期五)至106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7時止(等標期5天)。
2.截 標 日:106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7時00分止。
3.開標時間:106年5月17日(星期三)14時00分止。
4.開標地點:本校行政大樓三樓會議室。
5.預訂決標日:106年5月22日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06年5月15日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
7.得標廠商於決標次日起10內,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供學校審查,且納入契約文件。
8.驗收合格後一次付款。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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