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A01 已截止

臺北市文山區及大安區113年度里鄰長團體傷害保險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公告日:112/11/02 截止日:112/11/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122,12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2/11/0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4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潤婷(321)、李書逸(203)
聯絡電話 (02)29365522#321、203
機關代碼 3.79.49
單位名稱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
聯絡人 李潤婷(321)、李書逸(203)
聯絡電話 (02)29365522#321、203
傳真號碼 (02)2936503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因應本(113)年度履約屆滿後,但新(114)年度契約尚未能訂定前之執行空窗期,本所得以原契約價金、條件繼續延長契約之執行,保留3個月(期間為114年1月1日0時起至114年3月31日24時止)契約擴充權利,擴充契約金額上限28萬530元整(文山區公所擴充契約金額上限13萬4,325元、大安區公所擴充契約金額上限14萬6,205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08 17:00
開標時間 112/11/09 14:30
開標地點 116008臺北市文⼭區⽊柵路3段220號9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008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0時起至113年12月31日24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最新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合法登記或設立之保險業(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H501類)(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 內無退票紀錄之信⽤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 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二)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未檢附或該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開標時經本所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87點之規定判定為無效標。 (三)其他: 1.本案經首長核准屆時如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2.本案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文件請一併置於投標封套內;本案採單價決標,單價訂約;免繳納押標⾦及履約保證⾦。 3.本案履約期限為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共計12個月,有保留後續擴充期間為114年1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止,餘見投標須知。 4.本案預算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得先行保留決標,俟預算審定後依投標須知第59點規定辦理。。 5.本案廠商得標後與文山區公所及大安區公所分別訂約,分別執行。 6.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1⽉3⽇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1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電話:29365522#321,傳真:29365036,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 7 .如對本案有需求內容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203(李先⽣);如有採購程序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321(李⼩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4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潤婷(321)、李書逸(203)
聯絡電話
(02)29365522#321、203
機關代碼
3.79.49
單位名稱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
聯絡人
李潤婷(321)、李書逸(203)
聯絡電話
(02)29365522#321、203
傳真號碼
(02)29365036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因應本(113)年度履約屆滿後,但新(114)年度契約尚未能訂定前之執行空窗期,本所得以原契約價金、條件繼續延長契約之執行,保留3個月(期間為114年1月1日0時起至114年3月31日24時止)契約擴充權利,擴充契約金額上限28萬530元整(文山區公所擴充契約金額上限13萬4,325元、大安區公所擴充契約金額上限14萬6,205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08 17:00
開標時間
112/11/09 14:30
開標地點
116008臺北市文⼭區⽊柵路3段220號9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008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0時起至113年12月31日24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最新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合法登記或設立之保險業(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H501類)(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 內無退票紀錄之信⽤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 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二)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如未檢附或該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開標時經本所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87點之規定判定為無效標。 (三)其他: 1.本案經首長核准屆時如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2.本案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文件請一併置於投標封套內;本案採單價決標,單價訂約;免繳納押標⾦及履約保證⾦。 3.本案履約期限為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共計12個月,有保留後續擴充期間為114年1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止,餘見投標須知。 4.本案預算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得先行保留決標,俟預算審定後依投標須知第59點規定辦理。。 5.本案廠商得標後與文山區公所及大安區公所分別訂約,分別執行。 6.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1⽉3⽇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1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電話:29365522#321,傳真:29365036,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 7 .如對本案有需求內容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203(李先⽣);如有採購程序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321(李⼩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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