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79.53.9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業項目與招標標的物相符,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方可以參加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2.電子領標者,領標憑據應併同投標文件紙本一併置入投標封套內以利查核,如未檢附或該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開標時經本所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判定為無效標。
3.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其它評選事項
1.本案依準用最有利標精神決標方式,採序位法價格納入評比。
2.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廠商資格文件、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及投標書裝入投標封套中。
3.本案經小組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委員張慶雲、委員張韻慈、委員林柏宏、委員許明隆、委員郭雅村、委員張勝凱、委員黃建銘。
4.評選時間及地點:本案評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簡報順序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
5.預定決標日期:同議價日期。
6.底價訂定情形: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其他
1.開標方式:本案為1次投標全部開標,預訂開標日期:110年7月20日上午10時整
2.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民國110年7月9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民國110年7月15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電話:365522#321,傳真:29365036,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
3.最低標廠商總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之處理方式及決標後單價調整事項,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4.本案已公開預算⾦額,投標廠商標價勿超過預算,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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