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7/01/18 | 廢標 | 0 家 | 廢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9.4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黃如郁、黃慧姿(206) |
| 聯絡電話 | (02)29365522#321 |
| 機關地址 | 116臺北市文山區臺北市木柵路3段220號9樓 |
| 傳真號碼 | (02)2936503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79.2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
| 補助金額 | 1,182,5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2/3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7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6臺北市文山區臺北市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200元整,現金支付。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1/09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1/10 10:00 |
| 開標地點 | 116臺北市文山區臺北市木柵路3段220號9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60,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6臺北市文山區臺北市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日起35日曆天辦理完成或106年4月22至4月28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凡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J902011類之甲種(含)以上之旅行業,且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規定之廠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 1.洽購─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5時至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秘書室,為配合市府節約用紙政策,惠請採人工領標之廠商,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列印的時間,本所感謝您的配合。 2.郵購─除文件費新臺幣200元外,另附回郵郵資150元(餘額退還)寄本所(收件人:米婉如)(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採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者,均應將人工領標收據或電子領標憑據併同投標文件紙本一併置入投標封套內以利查核,如未檢附或該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開標時經本所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判定為無效標。 5.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二)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新臺幣200元,電子領標費新臺幣50元(請依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三)押標金金額及繳納方式:新臺幣6萬元整,繳納方式請參照投標須知規定。 (四)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0萬元。 (五)廠商提出疑義、異議期限及機關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至106年1月2日,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06年1月8日(不逾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六) 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1. 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先行保留決標,且本案如因預算變更或所需經費未獲市議會通過或刪減以致無法執行時,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或解除部份(或全部)契約,或保留決標資格另行通知契約履行時間;另預算完成立法程序後且無刪減預算事宜,保留決標資格逕轉為決標。 資格審查時間:106年1月10日上午10時假本所9樓會議室辦理開標作業(資格標),評審會議及價格標開標決標時間另行通知。 2.評選日期及地點:本案於開標後另行通知,簡報順序於資格審查後,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 3.議價時間:議價時間則於評比後另行宣布。議價達成協議者即決標予該廠商,如議價結果未達成協議,則由次一順位者取得議價資格,並另行通知議價時間及地點。 (七)預定決標日期:案預定決標日期同議價日。 (八)底價訂定情形: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九)其它必要事項: 1.本案依準用最有利標決標方式,採序位法價格納入評選。 2.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人工投標者,皆應檢附領標憑據以利查核。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3.本案每人單價金額預算為新臺幣3萬500元整,預計出國人數為43人,以實際參加出國人數結算付款金額。(本所視實際需要保有增加人數30%之權利) 4.本案採單價決標,單價訂約,以決標單價乘以實際參加人數計價結算。 5本案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如對本案有規格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206(黃小姐);如有採購程序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321(黃小姐)。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1/0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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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