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9.48 |
| 標的分類 | 未分類 |
| 決標方式 | 未記載 |
| 聯絡人 | 陳韋廷、林若家 |
| 聯絡電話 | (02)23064468#281、303 |
| 機關地址 | 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1樓 |
| 傳真號碼 | (02)2302805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2/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15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3/07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03/08 10:00 |
| 開標地點 | 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本案為分項複數決標,每組次押標金為新臺幣7萬元整,請分別繳納。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20天後至108年11月30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建材批發業(F111090)、建材零售業(F211010)、水泥、石灰及其製品批發業、石建材批發業等其他相關行業,上述,擇一符合。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公告底價】:本案第1組底價新臺幣144萬2,900元整﹔第2組底價新臺幣146萬1,200元整。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請投標之廠商重新領標,勿以原領取之招標文件進行投標。 (1)專人購領:自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期限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機關秘書室領取。 (2)郵遞購領: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機關,並自行預估郵寄往返時間,提早郵購,倘來不及投標,責任自負。 (3)電子領標。 2.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領標憑據,免工本費或機關文件費者得免檢附。 3.押標金:本案為分項複數決標,每組次押標金收取新臺幣7萬元整,請廠商依所投標之組次分別繳納,以利得標時可辦理押標金轉履保金作業。 4.履約保證金: 每組履約保證金為新臺幣10萬元整。 5.本採購案採公開招標複數決標並區分為第1組: 中山、中正、大同、文山、內湖、士林等區公所;第2組:松山、信義、大安、萬華、南港、北投等區公所共計2組。 6.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各分組資格均相同,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得僅提供1份,投標廠商不限定投標組別數,可選1組或2組投標,惟同時投標2組項次之廠商應分別填寫各組項之標書(含詳細價目表),但限制每家廠商得標組別數上限1組,即宣布第1組得標之廠商,其後續組別若為最低標價則不予決標,由次低標價之廠商得標。 7.本案依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開標審查廠商資格文件,經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後續分組決標,決標順序依組別依序辦理,依序為第1組、第2組。 8.本案為預約式契約(或稱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實際採購量須視108年度颱風等災害及各區公所需求量,再行以簽收清單通知廠商供貨。 9.本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機關通報期間及各次通報單之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1)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第1組新臺幣153萬5,075元整、第2組新臺幣155萬4,500元整。 (2)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通報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機關通報期間自決標日起20天後至108年11月30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報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報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4)前述第1.2目規定,如有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者,以契約變更後之金額為上限金額,或以契約變更後約定之期間為通報期間。 10.本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和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但得標廠商如認為調整後之單價不合理時,得由雙方協議調整之。 11.開標方式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開標日:108年3月8日10時。 12.本標案最低採購數量: (1)第1組(中山、中正、大同、文山、內湖、士林等區公所):砂袋220個,砂包4500包。 (2)第2組(松山、信義、大安、萬華、南港、北投等區公所):砂袋400個,砂包4200包。。 13.本案廠商得標後與12區公所分別訂約,分別執行。 14.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3064458分機303林小姐;若對採購規格有疑問請電洽02-230644683分機281陳先生。 15.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108年3月5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108年3月7日。 16.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人工投標者,皆請檢附領標憑據以利查核 其他︰ 為配合市府節約用紙政策,惠請採人工領標之廠商,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列印的時間,本所感謝您的配合。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第1組︰中山、中正、大同、文山、內湖、士林等區公所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式 |
| 預算金額_2 | 1,535,075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品項名稱_2 | 第2組:松山、信義、大安、萬華、南港、北投等區公所 |
| 截標時間 | 108/03/07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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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歷年「其他」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