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9.4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葉馨憶、陳慶鴻 |
| 聯絡電話 | (02)23416721#211、282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 |
| 傳真號碼 | (02)2395221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廠商後續年度如有意願續約,應於當年度10月15日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申請續約,續約經機關同意後,以原契約單價、條件辦理續約,並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再另行議價;續約增購期間為1年,金額以不超過268萬2,500元為原則,廠商無特殊理由未依限提出申請者,視同放棄。雙方如未續約,而機關因續期契約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機關得要求廠商依原契約內容及價金,延長履約期限至多1個月。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10/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10/2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10/22 10:0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7樓區務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總收發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之採購契約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任一項符合:A101011種苗業或A102080園藝服務業或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汙染防治服務業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2款第1目 |
| 附加說明 |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262萬8,000元整。 |
| 補充說明 | : (一)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際供應之數量,每2個月驗收結算給付1次,全年度共計6批次。 (二)本採購案項目單價之預算金額詳如本案標價清單(公告預算單價)。 (三)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及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1.本採購案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68萬2,500元整即契約上限金額,應為訂約總價。 2.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逾期違約金以日計算,依契約約定。 4.本款第1目及第2目規定,如有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者,以契約變更後之金額為上限金額,或以契約變更後約定之期間為通知單開立期限。 (四)決標後之單價調整事項及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之處理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
| 其他 | : 1.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餘請詳閱投標文件之詳細表、契約、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2.本案之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 3.履約期限: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15年10月12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3416721*211、傳真:23952218、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7樓)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15年10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前來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7樓、電話:02-23416721分機211、傳真:02-23952218)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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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