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301 已截止

滅火器新購及檢測換藥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公告日:106/03/15 截止日:106/03/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擴充條款
預算金額
$ 800,040

押標金
$ 4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6/03/2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4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4 - 未明列於其他章節之化學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葉馨憶、林秀媛
聯絡電話 (02)23416721#211、254
機關代碼 3.79.47
單位名稱 秘書室、民政課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
聯絡人 葉馨憶、林秀媛
聯絡電話 (02)23416721#211、254
傳真號碼 (02)2395221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06年契約期滿,為維護里鄰消防安全之緊急性,機關得於履約期限將屆(107年)且未覓妥新廠商前,通知廠商是否依原契約品項單價執行並辦理契約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條件依本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再另行議價。後續擴充期間至新年度滅火器契約簽約日止為限,金額上限為新臺幣壹拾伍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03/15
原公告日 106/03/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取光碟及投標封套酌收工本費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3/21 17:00
開標時間 106/03/22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之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僅須任一項符合: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F117010、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F21701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更正內容 本次更正公告係更正契約、投標須知及詳細價目表,並新增滅火器認可基準、滅火器用滅火藥劑認可基準、室外滅火器放置箱雙隻樣式參考及室外滅火器放置箱三隻樣式參考等附件,此次更正內容屬重大變更故延長等標期至3月21日止。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上班時間內至中正區公所秘書室(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洽購 2.郵購(請自附回郵信封並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現場領標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
補充說明 (一)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二)本採購案之各項目單價預算金額,詳招標文件。 (三)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機關通報期間及各次通報單之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1.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800,040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通報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報期間自決標翌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報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報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4.前述第1、2目規定,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者,以契約變更後之金額為上限金額,或以契約變更後約定之期間為通報期間。 (四)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但得標廠商如認為調整後之單價不合理時,得由雙方協議調整之。 (五)本採購案開標後,如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80%,且低於「判斷基準之80%」時,其差額保證金之計算方式為:差額保證金=(實際底價×0.8-標價)×契約上限金額/(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
其他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餘請詳閱投標文件之詳細表、契約、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2.本案經首長核准屆時如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3.履約期限自決標翌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4.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5.本所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聯絡電話23416721-211、傳真號碼23952218、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檢舉受理窗口:電話23416721-230、傳真23416723。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06年3月16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3416721*211、傳真:23952218、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06年3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前來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4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葉馨憶、林秀媛
聯絡電話
(02)23416721#211、254
機關代碼
3.79.47
單位名稱
秘書室、民政課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
聯絡人
葉馨憶、林秀媛
聯絡電話
(02)23416721#211、254
傳真號碼
(02)23952218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06年契約期滿,為維護里鄰消防安全之緊急性,機關得於履約期限將屆(107年)且未覓妥新廠商前,通知廠商是否依原契約品項單價執行並辦理契約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條件依本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再另行議價。後續擴充期間至新年度滅火器契約簽約日止為限,金額上限為新臺幣壹拾伍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03/15
原公告日
106/03/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取光碟及投標封套酌收工本費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3/21 17:00
開標時間
106/03/22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之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僅須任一項符合: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F117010、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F21701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更正內容
本次更正公告係更正契約、投標須知及詳細價目表,並新增滅火器認可基準、滅火器用滅火藥劑認可基準、室外滅火器放置箱雙隻樣式參考及室外滅火器放置箱三隻樣式參考等附件,此次更正內容屬重大變更故延長等標期至3月21日止。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上班時間內至中正區公所秘書室(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洽購 2.郵購(請自附回郵信封並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現場領標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
補充說明
(一)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二)本採購案之各項目單價預算金額,詳招標文件。 (三)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機關通報期間及各次通報單之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1.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800,040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通報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報期間自決標翌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報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報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4.前述第1、2目規定,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者,以契約變更後之金額為上限金額,或以契約變更後約定之期間為通報期間。 (四)本採購案訂約時,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比例調整單價,並以單價訂約。但得標廠商如認為調整後之單價不合理時,得由雙方協議調整之。 (五)本採購案開標後,如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80%,且低於「判斷基準之80%」時,其差額保證金之計算方式為:差額保證金=(實際底價×0.8-標價)×契約上限金額/(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
其他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餘請詳閱投標文件之詳細表、契約、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2.本案經首長核准屆時如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3.履約期限自決標翌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4.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5.本所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聯絡電話23416721-211、傳真號碼23952218、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檢舉受理窗口:電話23416721-230、傳真23416723。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06年3月16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3416721*211、傳真:23952218、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6樓)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06年3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前來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1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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