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9.4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童子威、陳羿璇 |
| 聯絡電話 | (02)27239777#412、809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9、10樓 |
| 傳真號碼 | (02)2723974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49.3 臺北市選舉委員會 |
|---|---|
| 補助金額 | 327,726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15/09/04 |
| 原公告日 | 115/09/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7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5/09/1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9/14 14: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9樓901會議室(臺北市信義區公所901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廠商如期如質履約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10樓(臺北市信義區公所秘書室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是 |
| 項目 | 印刷 |
| 分類 | 專業印刷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5年11月6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採購契約範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般廠商:(C7)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印刷業及其輔助業相關廠商。 優採廠商: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有效立案/許可證明文件,且其登錄於衛生福利部「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之服務/生產品項必須包含「印刷」項目類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高速雙色印刷機具,可於稿件確定後2天內印製全部份數選舉公報之能力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重要公告】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事項及招標文件變更說明如下: 1.投標須知:第13點(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增加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具有高速雙色印刷機具,可於稿件確定後2天內印製全部份數選舉公報之能力。 2.投標須知附錄及附表:附錄七投標封套修改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附表一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中資格文件欄位增加「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廠商具有高速雙色印刷機具,可於稿件確定後2天內印製全部份數選舉公報之能力。」 3.本案延長等標期3日,截止投標時間改為115年9月11日下午5時。 4.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9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9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非本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部分,請求釋疑期限仍依前次公告內容辦理。 ============================================= ◎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決標方式:最低標。 ◎本案採單價決標,單價訂約,預估需求數量為100,150份,預估需求數量僅供參考,按實際印製數量計價,執行金額上限(即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2萬7,726元整。 ◎本案經機關首長核准屆時如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請廠商自行詳閱本案各項招標文件,並請依招標文件規定備妥投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
| 檢舉受理單位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9/1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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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