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臺北市信義區107年度里鄰長團體意外保險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屆滿,但新契約尚未訂定時,必要時,機關得視需要以書面通知廠商,要求廠商按照本契約之約定內容及價格條件繼續延長契約至機關另訂新約止,增購方式得以換文方式代替議價。延長效期最長為2年,未滿1個月者,以實際投保天數按比例計價,預估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14萬6,000元整,延長期間每月之費用依本契約之金額支付,並需待機關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7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6樓6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7樓收文處
履約期限
自107年4月1日0時起至107年12月31日24時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H501 領有財政部核發保險業或產物保險營業執照之人壽保險公司或產物保險公司。
2.允許經我國法令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參與投標,但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參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為第2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得不受3家廠商之投標限制。
【公告底價】:新臺幣360,990元整
(1)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無/新臺幣3萬元整/無。
(2)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預付款。
(3)廠商對本案之規格內容如有疑義,請洽民政課陳小姐,聯絡電話:02-27239777轉818。
(4)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7年3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7年3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7239777轉711秘書室劉先生、傳真號碼:02-27239747、地址:臺北市信義路5段15號7樓秘書室。
(5)為配合市府節約用紙政策,惠請採人工領標之廠商,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列印的時間,本所感謝您的配合。
(6)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等方式通知投標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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