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8912105分機366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09年度里鄰長市政建設參觀活動餐飲案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 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秘書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元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7/08 09: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7/08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會議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寄或專人送達至本所秘書室總收文處(11230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履約期限
109年9月9日、109年9月10日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F5餐飲業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廚師執照(丙級「含」以上考試之及格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採電子領標者或人工領標,均須附上領標憑據書面明細,一併裝入封套內。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即民國109年7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即109年7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異議者,應於民國109年7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招標機關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答復提出異議之廠商。
4.有關招標文件內容請電洽本所民政課承辦人莊小姐,電話:02-28912105轉215。
5.有關招標相關程序請電洽本所秘書室承辦人楊小姐,電話:02-28912105轉366。
6.本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7.價格文 件應裝入投標書、詳細價目表及菜單。
8.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購領:地址:11230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秘書室。
(2)郵購領取:請郵寄至臺北市北投區公所(11230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並請於信內書明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30X40公分)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回郵信封上貼足限掛郵資(107元),連同文件費100元(以郵政匯票,受款人為臺北市北投區公所),廠商請自行計算郵遞送達時間。
9.為配合里鄰長市政建設參觀活動地點,得標廠商須提供位於臺北市北投或士林二區之用餐場所。
10.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7-03T17:59:11+08:00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 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秘書室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寄或專人送達至本所秘書室總收文處(11230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F5餐飲業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廚師執照(丙級「含」以上考試之及格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採電子領標者或人工領標,均須附上領標憑據書面明細,一併裝入封套內。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即民國109年7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即109年7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異議者,應於民國109年7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招標機關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答復提出異議之廠商。 4.有關招標文件內容請電洽本所民政課承辦人莊小姐,電話:02-28912105轉215。 5.有關招標相關程序請電洽本所秘書室承辦人楊小姐,電話:02-28912105轉366。 6.本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7.價格文 件應裝入投標書、詳細價目表及菜單。 8.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購領:地址:11230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秘書室。 (2)郵購領取:請郵寄至臺北市北投區公所(11230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並請於信內書明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30X40公分)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回郵信封上貼足限掛郵資(107元),連同文件費100元(以郵政匯票,受款人為臺北市北投區公所),廠商請自行計算郵遞送達時間。 9.為配合里鄰長市政建設參觀活動地點,得標廠商須提供位於臺北市北投或士林二區之用餐場所。 10.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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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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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里鄰長市政建設參觀活動餐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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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642-提供食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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