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9.4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楊倩如 |
| 聯絡電話 | (02)28912105#366 |
| 機關地址 |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 |
| 傳真號碼 | (02)2897591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08/01/30 |
| 原公告日 | 108/01/2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7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秘書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每份新臺幣1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2/13 10:00 |
| 開標時間 | 108/02/13 10:30 |
| 開標地點 | 112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萬2,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以郵寄或專人送達方式至本所4樓秘書室總收文處(11230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8年3月23日及108年5月26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I1顧問服務類、I3資訊服務業、I4廣告業、I5設計業、J2訓練服務類、J3出版事業、J5廣播電視業、J6藝文類、J7休閒、娛樂服務業、J9觀光及旅遊服務業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更正:公開評審委員名單 內派委員:李委員條凰、 莫委員祥雲、潘委員素仙、李委員祥德、王委員岱坤。 1.採電子領標者或人工領標,均須附上領標憑據書面明細,一併裝入封套內。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即民國108年2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即108年2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異議者,應於民國108年2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招標機關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答復提出異議之廠商。 4.有關招標文件內容請電洽本所人文課承辦人陳先生,電話:02-28912105轉276。 5.有關招標相關程序請電洽本所秘書室承辦人楊小姐,電話:02-28912105轉366。 6.價格文件應裝入投標書;詳細價目表置於服務建議書。 7.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8.投標書請併同服務建議書投標,否則為資格不符廠商。 9.本案於108年2月13日上午10時30分假本所4樓會議室開資格標,簡報會議另行通知。 10.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購領:地址:11230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秘書室。 (2)郵購領取:請郵寄至臺北市北投區公所(11230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並請於信內書明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30X40公分)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回郵信封上貼足限掛郵資(107元),連同文件費100元(以郵政匯票,受款人為臺北市北投區公所),廠商請自行計算郵遞送達時間。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2/13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