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8826200分機8701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0年事務工友委外(總機業務及庶務業務)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50元,現金支付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12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13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簡報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登記桌辦公室
其他:履約期限
110年5月3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本府頒定版本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底價]:新臺幣陸拾貳萬陸仟元整。
[其他]:
※廠商提出疑義及機關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4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所請求釋疑,本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4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審查會議: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審查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廠商投標應檢附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利查核。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現場領標或郵寄領標者,得持原領標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領標收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本案本所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124萬6,000元,擴充期間上限1年2個月,說明如下:
1、得標廠商履約期間表現良好,且無違約情事,於契約期滿前2個月以書面通知機關,經機關審查同意,得標廠商有優先續約1年(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之權利,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106萬8,000元。
2、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期限完成審議程序時,本所得通知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擴充期間上限2個月,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17萬8,000元。
3、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免辦理議價程序,以契約變更,換文方式辦理。
※廠商於履約期間給與派駐勞工之薪資,如採按月計酬者,至少為2萬6,000元;另廠商應給付派駐勞工(當年度12月31日仍為機關服務者) 年終獎金,年終獎金應如實核付予派駐勞工,年終獎金為1個月薪資,未滿1年者依為機關服務月份比例發給,該費用及廠商應負擔之補充保費包含於契約價金中,廠商應於給付年終獎金次月請款時,提送年終獎金給付證明。
※廠商應於第1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4-01T09:00:16+08:0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50元,現金支付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登記桌辦公室
履約期限
110年5月3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本府頒定版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底價]:新臺幣陸拾貳萬陸仟元整。 [其他]: ※廠商提出疑義及機關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4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所請求釋疑,本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4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審查會議: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審查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廠商投標應檢附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利查核。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現場領標或郵寄領標者,得持原領標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領標收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本案本所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124萬6,000元,擴充期間上限1年2個月,說明如下: 1、得標廠商履約期間表現良好,且無違約情事,於契約期滿前2個月以書面通知機關,經機關審查同意,得標廠商有優先續約1年(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之權利,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106萬8,000元。 2、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期限完成審議程序時,本所得通知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擴充期間上限2個月,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17萬8,000元。 3、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免辦理議價程序,以契約變更,換文方式辦理。 ※廠商於履約期間給與派駐勞工之薪資,如採按月計酬者,至少為2萬6,000元;另廠商應給付派駐勞工(當年度12月31日仍為機關服務者) 年終獎金,年終獎金應如實核付予派駐勞工,年終獎金為1個月薪資,未滿1年者依為機關服務月份比例發給,該費用及廠商應負擔之補充保費包含於契約價金中,廠商應於給付年終獎金次月請款時,提送年終獎金給付證明。 ※廠商應於第1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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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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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97-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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