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1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臺北市南港區行政中心大樓暨區公所環境清潔維護勞務採購案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決標日:107/12/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聖翰強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22,000
原始預算
$ 975,000
底價金額
$ 975,000
決標折數
94.5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4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文涵
聯絡電話 (02)27831343#612
機關代碼 3.79.4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聯絡人 林文涵
聯絡電話 (02)27831343#612
傳真號碼 (02)2782609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屆滿,倘得標廠商契約存續期間如服務良好,無發生違約情形,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依原條件及原價金續約,以1次為限,續約至109年12月31日止,以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期間內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97萬5,000元整,每月維護費用依原訂契約計費,合計採購金額為195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領取紙本(光碟)每份新臺幣350元,請現金付款(若需現場領標,請事先來電告知)。 2.郵購者除招標文件每份新臺幣350元外,另附新臺幣150元郵資及大型回郵信封乙個,多退少補;郵購招標文件,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6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7 14:0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僅須任一項符合: 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12月26日下午17時止,於本所6樓秘書室販售。或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
其他 1.本案無需收取押標金及保固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新臺幣80,000元整。 2.本案開標方式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其資格文件、投標書及詳細價目表裝入投標封套(箱)即可,無需分別密封,亦無需另備證件封及價格封。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07年12月24日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7年12月25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案預定107年12月27日為開標日,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當日可能進行比減價程序,投標廠商如非負責人本人出席者,請於當日攜帶授權書參加比減價程序,決標日未出席廠商視為放棄優減及比減權益(詳見投標須知)。 5.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7831343分機612林小姐;若對採購規格有疑問請電洽02-27831343分機617楊先生。 6.本案公告底價為新臺幣975,000元整。 7.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詳見投標須知第五十九點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 8.本次招標以原招標文件(僅修改截、開標時間)辦理第2次招標,廠商不得採用前次電子領標之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另如親至本所採取人工領標者,可持前次領標收據前來換領重行招標之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 9.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第1項第2款,採電子領標方式等標期得予縮短(本案縮短為5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文涵
聯絡電話
(02)27831343#612
機關代碼
3.79.4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聯絡人
林文涵
聯絡電話
(02)27831343#612
傳真號碼
(02)2782609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屆滿,倘得標廠商契約存續期間如服務良好,無發生違約情形,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依原條件及原價金續約,以1次為限,續約至109年12月31日止,以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期間內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97萬5,000元整,每月維護費用依原訂契約計費,合計採購金額為195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領取紙本(光碟)每份新臺幣350元,請現金付款(若需現場領標,請事先來電告知)。 2.郵購者除招標文件每份新臺幣350元外,另附新臺幣150元郵資及大型回郵信封乙個,多退少補;郵購招標文件,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6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7 14:0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360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僅須任一項符合: 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12月26日下午17時止,於本所6樓秘書室販售。或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
其他
1.本案無需收取押標金及保固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新臺幣80,000元整。 2.本案開標方式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其資格文件、投標書及詳細價目表裝入投標封套(箱)即可,無需分別密封,亦無需另備證件封及價格封。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07年12月24日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7年12月25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案預定107年12月27日為開標日,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當日可能進行比減價程序,投標廠商如非負責人本人出席者,請於當日攜帶授權書參加比減價程序,決標日未出席廠商視為放棄優減及比減權益(詳見投標須知)。 5.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7831343分機612林小姐;若對採購規格有疑問請電洽02-27831343分機617楊先生。 6.本案公告底價為新臺幣975,000元整。 7.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詳見投標須知第五十九點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 8.本次招標以原招標文件(僅修改截、開標時間)辦理第2次招標,廠商不得採用前次電子領標之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另如親至本所採取人工領標者,可持前次領標收據前來換領重行招標之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 9.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第1項第2款,採電子領標方式等標期得予縮短(本案縮短為5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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