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2016 已決標公告

內湖區週美里112年度中秋節宣導品採購案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決標日:112/09/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景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2,500
原始預算
$ 180,000
底價金額
$ 172,5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4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碧琴
聯絡電話 (02)27925828#321
機關代碼 3.79.40
單位名稱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聯絡人 陳碧琴
聯絡電話 (02)27925828#321
傳真號碼 (02)2791898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之金額、數量不超過本案預算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取電子光碟酌收工本費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28 17:00
開標時間 112/08/29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9月14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2年07月27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20571號函修頒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為F106五金及日常用品批發業、或F206五金及日常用品零售業、或F3綜合零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時請一併提供與規格相符之實際成品,以供現場審查規格。 (實際成品最遲於開標時提交)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自公告日起至112年8月28日下午5 時止。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下載,網址 http://web.pcc.gov.tw/。 3.人工領標: (1)於本所5樓秘書室販售電子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 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 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2)採用人工領標者,應於投標時檢附收據正本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置入外 封套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所。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案電子領標本所不收費;現場領取者電子光碟酌收50元工本費;郵購者 請附100元郵資及大型回郵信封乙個,多退少補並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
履約保證金額度 契約金額之 10 %,保證金繳納方式請參照投標須知 規定。
其他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廠商無須簡報,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方式進行 評審。 2.本案訂有底價,擇符合需要者進行議價。 3.本案已簽奉機關首長核可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及企劃書,依 據「中央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4.廠商對本案之規格內容如有疑問,請洽民政課楊宥家,聯絡電話: 27925828轉236。 5.廠商請於截標前寄達或送達本所秘書室, 逾時無效(以本室收件時間為憑), 且一律不接受當場補件。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案號、廠商名稱、負責人 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誤寄文件,本所概不負責。 6.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 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 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7.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12年8 月23日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 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即112年8月28日前),本所電話 02-27925828,傳真02-27918984,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 樓。 8.本案預定決標日112年9月4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40
聯絡人
陳碧琴
聯絡電話
(02)27925828#321
機關代碼
3.79.40
單位名稱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聯絡人
陳碧琴
聯絡電話
(02)27925828#321
傳真號碼
(02)2791898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之金額、數量不超過本案預算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取電子光碟酌收工本費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28 17:00
開標時間
112/08/29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保管款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9月14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2年07月27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20571號函修頒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為F106五金及日常用品批發業、或F206五金及日常用品零售業、或F3綜合零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時請一併提供與規格相符之實際成品,以供現場審查規格。 (實際成品最遲於開標時提交)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自公告日起至112年8月28日下午5 時止。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下載,網址 http://web.pcc.gov.tw/。 3.人工領標: (1)於本所5樓秘書室販售電子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 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 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2)採用人工領標者,應於投標時檢附收據正本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置入外 封套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所。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案電子領標本所不收費;現場領取者電子光碟酌收50元工本費;郵購者 請附100元郵資及大型回郵信封乙個,多退少補並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
履約保證金額度
契約金額之 10 %,保證金繳納方式請參照投標須知 規定。
其他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廠商無須簡報,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方式進行 評審。 2.本案訂有底價,擇符合需要者進行議價。 3.本案已簽奉機關首長核可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及企劃書,依 據「中央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4.廠商對本案之規格內容如有疑問,請洽民政課楊宥家,聯絡電話: 27925828轉236。 5.廠商請於截標前寄達或送達本所秘書室, 逾時無效(以本室收件時間為憑), 且一律不接受當場補件。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案號、廠商名稱、負責人 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誤寄文件,本所概不負責。 6.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 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 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7.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12年8 月23日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 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即112年8月28日前),本所電話 02-27925828,傳真02-27918984,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 樓。 8.本案預定決標日112年9月4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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