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UTL002 已截止 未達公告

天母校區科資大樓外牆暨鴻坦樓屋頂防水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 預算金額: NT$ 21萬
⚖️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臺北市立大學 公告日:107/02/23 截止日:107/03/05
⏰ 已截止投標(等待決標或開標結果) 已截止投標
本案投標收件已結束,開標與決標結果將於主管機關公報即時同步 | 截標:2018/03/05 17:00 | 開標:2018/03/06 15:3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顧問/建築師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209,160
未達公告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3/0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大學
機關代碼 3.79.4.9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劉賢龍
聯絡電話 (02)28718288#7607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101號
傳真號碼 (02)2875398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2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7/03/05 17:00
開標時間 107/03/06 15:30
開標地點 本校天母校區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開標室(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10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天母校區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文書組(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註說明5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6年8月22日府工採字第10630004500號函修正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建築師事務所。 二.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 三.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詳投標須知第8、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決標原則及方式:本採購為參考最有利標,公開取得企劃書、評審,符合需要之評分(比)結果,依序議價。總價決標(固定費用20萬9,160元整)。(詳投標須知第42、59點) 2.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3.評審日期與地點:由本校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4.本案技術服務之工程施工費預算金額約為新臺幣418萬3,200元整。(詳需求計畫書,廠商企劃書應詳列經費分析及服務費內容) 5.履約期限:(詳契約第7條) (1)規劃設計部份:廠商應於決標日起20日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並於規劃設計工作經機關核定10日內完成工程採購招標文件擬定。 (2)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監造標的工程驗收合格止。但契約約定廠商有應提送成果報告書或監造報告書等書面資料者,應於規定期限前提送,並經機關核定後,始同意辦理本契約驗收。 6.本採購案請廠商於投標前至本校場勘(場勘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7年3月1日止,每日上午12時前洽本校分區總務組),投標時須檢附經簽章確認之現場會勘證明文件於標封內,如未依規定視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02點) 7.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2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3月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8.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劉賢龍,電話:(02)28718288分機7607,傳真:(02)2875398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大學(地址:11153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101號、電話:02-28718288分機7607、傳真:02-2875398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大學
機關代碼 3.79.4.93
聯絡人
劉賢龍
聯絡電話
(02)28718288#7607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101號
傳真號碼
(02)28753988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2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7/03/05 17:00
開標時間
107/03/06 15:30
開標地點
本校天母校區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開標室(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10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天母校區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文書組(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註說明5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6年8月22日府工採字第10630004500號函修正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建築師事務所。 二.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 三.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詳投標須知第8、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決標原則及方式:本採購為參考最有利標,公開取得企劃書、評審,符合需要之評分(比)結果,依序議價。總價決標(固定費用20萬9,160元整)。(詳投標須知第42、59點) 2.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3.評審日期與地點:由本校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4.本案技術服務之工程施工費預算金額約為新臺幣418萬3,200元整。(詳需求計畫書,廠商企劃書應詳列經費分析及服務費內容) 5.履約期限:(詳契約第7條) (1)規劃設計部份:廠商應於決標日起20日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並於規劃設計工作經機關核定10日內完成工程採購招標文件擬定。 (2)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監造標的工程驗收合格止。但契約約定廠商有應提送成果報告書或監造報告書等書面資料者,應於規定期限前提送,並經機關核定後,始同意辦理本契約驗收。 6.本採購案請廠商於投標前至本校場勘(場勘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7年3月1日止,每日上午12時前洽本校分區總務組),投標時須檢附經簽章確認之現場會勘證明文件於標封內,如未依規定視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02點) 7.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2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3月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8.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劉賢龍,電話:(02)28718288分機7607,傳真:(02)2875398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大學(地址:11153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101號、電話:02-28718288分機7607、傳真:02-2875398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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