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經機關評估廠商工作優良且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定後,得依原契約條款、項目及原契約單價與原廠商續約;後續擴充24個月,擴充金額上限210萬元,採購金額315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整,請至本園出納繳款後領取招標文件光碟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行政大樓會議室(1)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合約期間保管責任及確保維修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總務室收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期限內累計施作金額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JA01010汽車修理業、CD01020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承攬公、民營機構之汽車維修保養工作,並出具契約、業主開立之驗收證明文件或其他可看出雙方名稱、工作性質、工作內容等文件以資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本(第2)次招標未變更招標文件,除投標封套外,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及投標資料,唯須注意無退票紀錄證明之查詢日期不得逾截止投標日前半年。
1、本案承辦業務組室:育樂組 董家豪 聯絡電話:(02)29382300分機606,如對需求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
2、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111年6月7日至111年6月14日之辦公時間內領取,請先至出納繳款後領取招標文件光碟。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6月9日中午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1年6月10日下班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4、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內送達臺北市立動物園總務室,逾期恕不受理。
5、本案公告底價:新臺幣92萬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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